河口县委组织“四给”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27条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3 09:17:35 点击率:32
河口县委组织“四给”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27条规定
河口县委组织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四给”为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27条规定。
一是给思想洗澡。加强对组工干部改进作风的宣传、教育,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回头看”工作,坚决消除组工干部特权思想,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大力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在部机关开展篮球、歌唱比赛等文体活动,增进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组工干部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
二是给浪费治病。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坚决执行部内办公用品的采购申领、差旅费报批、公务接待等规定,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会务工作按照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充分利用OA系统办公平台,实行无纸化办公,减少水、电消耗和不必要的公文打印,根治浪费病根。与去年同期相比,办公所需纸张下降了10%。
三是给制度强身。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27条规定,建立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30余项制度,为新形势、新时期的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位组工干部手中,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做到经常抓、长期抓。
四是给干部健体。在抓好理论培训、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深化拓展好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和“四群”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劳动实践基地的建设,让组工干部在身心得到锻炼的同时,体验群众劳作的艰辛与收获的喜悦,带领群众利用区位有优势发展“围城”经济,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做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今年以来,共走访群众25户次,为联系户办实事、办好事10件,慰问困难党员及联系户153人(户),涉及资金63450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