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反向评议”问诊机关作风行风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8 10:26:13 点击率:92
河口县“反向评议”问诊机关作风行风
近年来,河口县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和社会公信为标准,在总结巩固开展 “八讲八比”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治理“庸、懒、散”活动成效基础上,结合开展“四群”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推出了社会反向评议机关新举措,即围绕机关及服务行业作风行风问题,打破以往就“满意评满意”、“先进比先进”的传统思维,用反向方式,评议出问题突出、公信度较差的单位,用后位鞭策后进,切实增强机关单位和服务行业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纠风工作的紧迫性、主动性,真正使机关和服务行业及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向惠民富民凝聚、工作上向为民利民汇集、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
主动查摆找批评,向民“问疾”。本着“揭短不怕丑、挑刺不怕痛”的胸怀,坚持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起,采取公开向群众征集批评意见或从网络上收集社会最关注的机关作风方面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评议的内容,把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主动查摆出来,比如当前社会关注的“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执法粗暴”以及“四群”教育工作中的“虚、假、空”等问题,做到虚心向群众问病因找症结。
分类量化搞评议,开门“体检”。坚持把群众当成机关作风好坏的“体检员”,在找准病因的基础上,通过分类量化评议的方式,对全县乡镇、农场、县级各部门及党组织隶属于河口的省、州属单位按年度进行公开评议。评议方式突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评议方式“三个不同”。即针对不同部门、制定不同评议内容、确定不同参评对象。如,为实现同行同业之间的对比性,将单位分为党群、行政执法、涉农、涉工商企业等6类;围绕 “四群”教育工作,让被测评单位所挂钩联系的村干部重点评议;对乡镇机关,重点评议抓农村工作;对行政执法职能单位,重点评议依法行政;对涉农部门,扩大了农民参评人数;对涉及对外贸易和工商业服务管理部门,增加了企业和工商界人士测评。二是拓展测评方式。本着横向评议与纵向评议结合、机关评议与社会评议均衡、定期评议与不定期评议并存的原则,将定期评议拓展为县级实职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直接评议、单位部门间相互评议和社会公开评议三种方式,并确定了分值权重。县级领导及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检察院、审计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部门的执行政策、完成工作任务及违法违纪等方面进行评议,权重分值占30%;单位部门之间就相互协作配合方面进行相互评议,权重分值占20%;“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工商企业、居民、农民等社会公众对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进行评议,权重分值占50%。同时,以设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形式作为不定期评议的主要方式,确保测评工作随时随地。三是实行等次量化。将查摆出的问题确定等次和量化分值为“不存在”(100—90分内)、“部分存在”(89—60分内)、“比较严重”(59分以下)和“不了解”(不评分,但计入有效票),既直观地测评量分,又区别出单位间相同等次不同分值。
民主质询促整改,纠风“治病”。在将测评结果综合反馈给被测评单位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对乡镇(农场)、县属部门排名后5位或综合分值达不到60分的,将作为整改被质询的重点单位,限期定责整改后,邀请部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作为质询主体,召开会议进行“一通报三公开一测评”民主质询。同时,注重测评结果的应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或得分达不到60分的,予以批评鞭策,必要时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岗位调整。省州直管单位评议结果向其上级部门通报。
目前,该项活动已启动,每年定期集中组织一次公开评议,具体由县委组织部门负责落实。反向评议活动的推出,立即引起了边境地区群众的关注和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