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积极探索“3S”党员发展质量管理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3 07:56:46 点击率:61
金平县立足实际,创新方式,积极探索“3S”党员发展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事前推荐公示。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等方法,多渠道发现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拓宽发展党员的渠道。各党(工)委及时完善党统数据库,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逐一建档建库,实行跟踪动态管理。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有入党申请人613名,入党积极分子591名,发展对象222名。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接收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四级公示制,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不断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克服和纠正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清、培养时间不够、提前发展等问题,有效杜绝“带病”入党,从源头上保证发展质量。
事中预审票决。在预备党员吸收过程中,实行基层党委预审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做到“六个不发展”,即:入党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政审不清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发展,多数党员和群众不同意的不发展。凡是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都必须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在表决程序上将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让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但做好思想工作,继续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2011年,共接收预备党员829名,转正党员637名。
事后责任倒查。对发展党员的工作责任,坚持“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人责任,对有责任追究问题的,要深入调查核实,根据出现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等。不断强化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不按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对发展手续不全、政审不严和无故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等现象,保证了党员发展的质量。2011年,全县共发展党员774名,未出现发展手续不全、发展程序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