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试行“一诺一述三考评”完善“一把手”监管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9 17:01:49 点击率:33
金平县制定出台了《金平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试点推行党政正职“一诺一述三考评”制度,即履职承诺、履职陈述、廉政评价、绩效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了 “一把手”监管体系。
“一诺”定任务。把各乡镇党政正职和县属部门党政负责人纳入考核对象,每年结合县人大对部门开展的评议工作选择部分党政“一把手”进行考核。年初,根据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职能,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乡镇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基层党建或县属部门各项重点等工作,选取能涵盖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并反映考核对象实绩的指标体系,经县委审查确定承诺内容后,向基层广大党员群众做出目标承诺,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履职承诺在《金平电视台》、《金平党建网》和考核对象所属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承诺内容党员知晓、群众明白。去年,确定了6名县属正职领导和4名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作为考核对象,确定考核指标72个。
“一述”促落实。年末,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或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及部分退休干部、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测评会议,考核对象就年初所作承诺进行述职述廉,县委考核组列席会议。同时,参会代表可当场提出问题、公开质询,考核对象必须现场回答、解释,以保证参会代表检查是否圆满完成年初承诺目标任务。去年底,组织召开考核对象公开述职述廉会议10场次,340名干部群众参加了会议。
“三评”强监督。一是廉政评价。根据考核对象日常廉政监督情况,由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分别提出评价意见。二是绩效考评。年末,考核组采取实绩考核、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深入调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职表现,对考核对象完成年初确定的考核内容及指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并计算分值。三是群众满意度测评。履职陈述结束后,将“德、能、勤、绩、廉”细化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家庭美德、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清正廉洁等15个小项,由参评人员根据考核对象履职情况及现实表现,分“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档次进行测评量化,并分别提出留任、提拔、调整的意见建议。经测评统计,去年确定的10名考核对象平均测评得分为97.26分。
“三方”定结果。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会三方逐级研究决定。考核组根据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测评情况,综合分析考核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作风、主观努力程度和工作成效,结合其他有关部门专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相互印证,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综合考核评价报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组综合评价及考核得分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后提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综合考核建议,报县委研究确定后,向干部本人反馈考核评价结果,在《金平电视台》和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