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干事劲头十足
作者:转至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11-02 09:19:16 点击率:182
湖北省红安县大力推进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建立以“定岗位工作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职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
明确职责,推行综合实绩考核机制。制定了《村“两委”班子和村党组织书记综合实绩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村“两委”班子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科学界定考核项目。村党组织带头人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分综合实绩和民主测评两大块内容,按7:3的比例折算得分,其中村级民主测评占10%,乡镇民主测评占20%。实绩考核围绕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突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党群组织建设四大类38个项目。同时,对当年荣获县级以上奖励、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在县级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或作为现场点参观的设置加分项目。二是规范考核评价程序。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工作按照制定考核方案、村级述职和民主评议、乡镇党委考察、乡镇评绩和民主测评、考核结果验证和汇总、乡镇党委研究等程序进行。对村党组织带头人民主评议时,实行“双述双评”:由村党组织带头人每年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乡镇集中测评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在乡镇党委研究确定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后,由县委组建考核工作专班对乡镇申报奖励对象进行复核,提出县委表彰奖励建议名单,报县委审批。三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评定的优秀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评选省、市、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推荐县委奖励先进村的主要依据,优先安排参加各级培训。对当年考核“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免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责令其辞职。
保障待遇,建立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了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提高村干部工资报酬,鼓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保证村干部工资待遇能及时落实。一是提高村干部基础工资。在村“两委“换届时,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减少村级组织经费负担。出台了《红安县村干部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确定了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按照不低于本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今年,全县所有村支部书记年收入都在5100元以上,其中最高的达到21800元。为保证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各乡镇财政所设立财政专户发放负责按期发放村干部工资。二是提高村干部绩效工资。为了使村干部“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奖励基金,结合村“两委”班子和村党组织书记综合实绩考核结果,设立综合实绩考核“优胜奖”30名(其中,城区村2名,镇区村4名,其他村24名)。村党支部书记得奖励金额的50%,其他村干部根据考核情况按奖励金额50%分配。在此基础上,鼓励经济条件允许的乡镇,对优秀村干部发放绩效奖励,让干得好的得得多。三是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奖励。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可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村干部,允许探索实行年薪制。
真情关怀,推行政治成长激励机制。坚持在政治上真诚关心村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建立了村干部政治成长激励机制,使村干部工作有盼头。一是推荐报考乡镇公务员。积极按照省、市从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较高素质的村干部参加乡镇公务员招录考试,推荐从村支部书记中招录的公务员参加进乡镇领导班子的公开选拔。2008年以来,已有5名村支部书记被招录为乡镇公务员,有1人被选拔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使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为有“位”。二是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积极推荐那些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努力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极大地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共推荐96名村党支部书记当选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让他们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管理。三是积极宣传表彰树典型。积极树立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县委每年“七一”期间开展一次“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对优秀村组织书记戴红花并给予资金奖励。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渠道,对评选表彰的村支部书记进行大力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县先后推出了“村支书中好榜样”杏花乡浏河村党支部书记包正利、贤德女村官二程镇张果老村党支部书记程良秀、与病魔抗争的觅儿寺镇柏林垸村党支部书记阮景新、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杏花乡长兴村党支部书记秦基厚等优秀村支部书记。
配套政策,建立离任干部关怀机制。为切实解决村干部退岗无保障的问题,县委出台了相关政策倾情关爱离任村干部,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一是实行离任生活补贴制度。在省级补助离任村主职干部1000元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年列支80多万元,对累计任村主职干部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对任主职10-15年离任村干部按80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在此基础上,以5年为一档,分6个档次,每提一档月增加10元。任主职35年以上的,每月可领取补贴130元。二是实行节日上门慰问制度。坚持对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发放荣誉证书和纪念品,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老党员时,单独拿出名额对离任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走访慰问。积极与民政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帮助困难党支部书记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问题。近两年,我县在慰问党员时,对50多名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慰问。三是实行定期征求意见制度。离任村干部有着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有较强的创业致富能力。为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县、乡党委坚持定期上门走访,征求他们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让这些离任村干部充当“智囊团”,为村级发展建言献策,为现任村干部传授工作经验。(张朝红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