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民族宗教信仰聚居地区和谐稳定
作者:李永光 发布时间:2011-10-24 10:36:15 点击率:150
金平县结合地处边境民族地区实际,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民族宗教信仰聚居地区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在边境线上筑起一座座坚不可催的钢铁长城。
建强一支队伍。金平县建设有民族宗教场所3个,其中:南传佛教2个点,基督教1个点,涉及勐拉、者米两个乡镇,信教群众1000余名。一是配齐人员。县委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机构和充实人员,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在乡镇配备民族宗教兼职人员、村委会(社区)设立联络员,全县共有民族宗教工作人员52名。并从2011年起,县级财政安排县级民族机动金20万元,并逐年递增,保证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强化培训。采取利用党校阵地强化培训、送出去针对培训、现场交流广泛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培训,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宗教干部队伍为宗教界人士、宗教场所管理组织人员和信教群众服务能力,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为实现边疆民族地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升有力的人才支撑。年内送出去到省州党校培训18人次。在县内举办培训班1期100人,其中:宗教工作队伍45名,宗教界人士18名,宗教场所管理人员37名。
夯实三个基础。针对民族宗教聚居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实际,金平县加大民族宗教聚居村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促进和谐发展。一是夯实组织基础。金平县加强对民族宗教聚居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有3名以上党员的村小组设立党支部,对不足3名党员的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连、规模适度、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联建、合建、挂靠建等形式设立党组织,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实现党领导的全覆盖。全县4个宗教聚居村设立有党支部4个,基中,联建1个。二是夯实阵地基础。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对民族宗教聚居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进行统一规划,整合文化、扶贫等部门资金,加快推进民族宗教聚居村的活动室建设,解决基层党员开展活动难和不方便问题,全县共整合项目资金65万元,建设民族宗教聚居村小组活动室4个。同时,积极完善“三会一课”、党员联系宗教人士等各项制度,开展“送党课、送温暖、送农业科技”进民族宗教聚居村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夯实经济基础。结合“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抓紧建设民族宗教聚居村寨的香蕉、橡胶特色产业,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夯实经济基础,促进宗教信仰群众增收致富。县民族宗教、科技等部门在勐拉普洱上中下寨3个村小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动员信教群众发展香蕉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经济收入。仅今年就发展香蕉860亩,兑现“以次代补”资金8万元,实现增收560万元。全县民族宗教聚居村发展有香蕉1850亩,橡胶720亩,草果135亩,实现了产业发展“以短养长、扶持发展”的目标。
开展三类评比。金平县民族宗教聚居村涉及傣族、苗族两种民族,共4个自然村。金平县扎实开展各类评比,做到典型引路,促进民族宗教聚居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评比。每年组织民族宗教、综治维稳、农业等部门深入民族宗教聚居村,从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对民族宗教聚居村进行考评和再审,评比出“民族团结示范村”,在民族工作会上对村组和村小组负责人进行表彰。全县现有民族团结示范村15个,其中:民族聚居村3个。二是开展“合格宗教场所”评比。金平县制定了《民族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和《金平县宗教场所八条标准》,规范民族宗教场所管理和宗教界人士的宗教信仰行为,促进独立自主自办,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对3个经评比合格宗教场所进行了挂牌。三是开展“优秀宗教工作队员”评比。金平县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队伍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比学业务、比用技能、比干实事”活动,每年对党忠诚,深入基层扎实,为信教群众所信任的民放宗教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并推荐到省州进行表彰奖励。年内共获,州级1名,县级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