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桥乡严把“五关”抓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31 19:04:52 点击率:1
勐桥乡自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试点)以来,乡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五关”稳步推进全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严把“摸底调查”关。全乡召开动员会后,各村党总支积极行动,对全乡党员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因为退休、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动员相关人员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多年失去联系的党员,进一步通过询问其家人、亲友等方式准确了解当事人的现状和思想动态。通过调查认真核实现有党员实际人数,如实掌握全乡党员,进行重新登记,并在各村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目前,全乡共有党员492名,其中外出务工党员26名,长期生病或长期卧床40人。
严把“民主评议”关。一是采取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在开展党员自评、互评的同时,吸收和部分政治素质较好、有一定参政议事能力的参加民主评议,让其对每位党员进行书面测评。测评时,对机关党员,重点是评勤政廉政、群众观点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对农村党员,重点是评处理村两委关系、发挥“双带”作用和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目前,全乡参加测评的党员443名,邀请了26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测评会。
严把“组织认定”关。一是坚持好九种标准。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探索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以《党章》为准绳,将理想信念软弱、是非认识模糊、政治立场动摇、组织生活混乱、组织纪律涣散、法治意识淡漠、宗旨观念弱化、道德品行败坏、廉洁自律松懈等9种表现,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二是处理好四对关系:有意和无意的关系,将因丧失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因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执行不力区别开来;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将由于党组织不健全,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与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客观和主观的关系,将因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与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偶发和经常的关系,将愿意接受组织批评教育,有改正意愿的与拒绝接受帮助,我行我素的区别开来,使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更加准确。
严把“处置程序”关。明确规定对不合格党员作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三种处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的基本要求,细化党内除名具体适用情况,公开处置结果及处置过程,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取证,二是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处置决定,四是上级党委审批。处置结果要正式通知本人,并进行公示,确保本人服气、党员认可、群众满意。
严把“整改教育”关。乡党委将对处置的党员,切实把好“整改教育关”。一是做好帮教工作。热情关怀,耐心帮助,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理清他们的思想,教育他们放下包袱,吸取教训,努力做个好村民。二是跟踪谈话。处分决定批准后,由党支部通知受处理的党员,听取其本人意见,让其接受教育,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不能一处即了之,必须实施跟踪教育,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促使“问题党员”思想上受到触动,行动上尽快转化。三是限期改正。通过开展“重温誓词、再学党章”等活动,进行针对性教育培训的同时,支部认真落实帮教措施,指定专人结对帮教,使受处置的党员在限期内尽快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