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既要“管家”也要“理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30 15:33:39 点击率:0
村干部作为一村之“家长”,既要“管好家”也要“理好家”,才能“为大家”,从而达到“位”与“为”的统一。当前,压在村级干部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各种惠民政策的落实需要他们,各种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需要他们,各种基层农村日常事务的处理需要他们。担子越多、责任越重,就越需要村干部加强“管家”的能力,处理好“家庭”繁琐之事,不断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促进地区发展。
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发扬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村班子重大问题决策及汇报、议事规则,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两委”班子运行中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党总支与村委会的关系,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村干部是接触群众最多的人,也是离群众最近的人,是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中坚力量。村干部扑下身子干工作,主动上门做服务,在走访群众中,与群众心切心交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服务好他们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