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党章要争做“四模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30 20:53:35 点击率:1
党的十八大立足于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着眼于完成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六个方面,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党章要争做“四模范”。
学习贯彻新党章,做坚定信念的模范。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真正服务于农村农民。
学习贯彻新党章,做维护团结的模范。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勇于发扬团队精神,补台不拆台,工作上要勇于承担责任,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带头做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维护大局、加强团结的模范。
学习贯彻新党章,做实干创新的模范。基层党组织有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习好党章,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不讲空话,不坐而论道,真正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工夫下到抓落实上。
学习贯彻新党章,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应经常按照党章对照检查自己、改进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得住权利、金钱的考验,站得直,行得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