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三防、三报、三谈、三问”从严管理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09:36:36 点击率:258
三防:打好预防针。一是前防。每年用两个月时间对各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开展巡察活动,同时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二是联防。每年召开两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和改进“12380”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社区生活表现监督制度,将干部监督延伸至“8小时”以外。三是惩防。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等行为,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问责。对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报:建好信息库.一是申报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情况。例如本人及配偶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及持有证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二是申报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工资及各类劳务所得、房产、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三是申报年度工作实绩。每年12月1日—20日期间,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年度工作实绩自查申报表,并将申报的内容在部门和单位进行公示、民主测评。
三谈:敲好警示钟。一是提醒谈。在干部考核考察中有不良反映;班子不团结、作用发挥不明显、投诉较多等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寄发《说明通知书》或者《提醒通知书》的同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诫勉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不认真履行职责、闹无原则纠纷、不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或故意隐瞒应当报告事项、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在寄发《诫勉通知书》的同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警示谈。问题较为严重,信访举报被查证属实,吃拿卡要、生活作风不检点、工作无实绩;年度考核被定基本称职以下或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达三分之一以上。但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事项,进行警示谈话。
三问:治好懒散慵。一是问作风。针对不积极、履职不力、纪律松弛、效率低下、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二是问责任。决策失误、失职、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滥用职权、不作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等行为。三是问绩效。针对在全县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评比、终目标管理考核、政风行风评议时中连续两次排名在末位;在民主测评、评议中,对本单位不满意、不称职票数所占比例超过20%;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庸,管理松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
县委组织部通过建立工作台帐,对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诫勉或一次警示的,提出当年不得参加评优的建议;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警示或一次问责的,建议当年和次年不得推荐提拔使用;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问责的,建议县委进行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