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推行“三监督、四评议”领导干部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7 12:51:56 点击率:112
建水县实行领导干部《建水县领导干部“三监督、四评议”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试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
《建水县领导干部“三监督、四评议”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试行)》中规定对主要领导每年承诺两件以上实事,承诺实事实行“三监督、四评议”。“三监督” 是承诺实事开展过程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诺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承诺实事一是监督承诺实事的进展情况;二是监督承诺实事是否有违规操作、三是监督承诺实事是否取得实效。“四评议”是对承诺实事在承诺时限范围内进行评议,评议一是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评议;二是在一般干部与中层干部中进行评议;三是在离退休老干部中进行评议;四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评议。评议遵围绕所承诺的实事是否高质量如期完成,是否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否体现在廉政建设上四个方面进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评议情况及领导干部年度实事承诺的完成情况,作出“好”、 “较好”、 “一般”、 “差”四个方面的评价意见,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建水县领导干部“三监督、四评议”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试行)》中规定对主要领导每年承诺两件以上实事,承诺实事实行“三监督、四评议”。“三监督” 是承诺实事开展过程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诺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承诺实事一是监督承诺实事的进展情况;二是监督承诺实事是否有违规操作、三是监督承诺实事是否取得实效。“四评议”是对承诺实事在承诺时限范围内进行评议,评议一是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评议;二是在一般干部与中层干部中进行评议;三是在离退休老干部中进行评议;四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评议。评议遵围绕所承诺的实事是否高质量如期完成,是否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否体现在廉政建设上四个方面进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评议情况及领导干部年度实事承诺的完成情况,作出“好”、 “较好”、 “一般”、 “差”四个方面的评价意见,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