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四点意见”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2 10:34:17 点击率:21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8月25日集中学习时兰菊书记讲话精神,市供销社纪委于8月27日上午组织市社机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各支部书记和社属企业负责人深入学习省委全会精神,并就兰菊书记在学习会上提出的要求作了传达学习。会议还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四点贯彻意见。
一是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召开会议,以自学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全面领会会议的的精神和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并将各支部学习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二是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切实做到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守“红线”和“底线”,以身作责、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和执行社属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市社纪委不定期组成纪律作风督查组深入机关、各社属企业对工作作风和执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管理权限严格问责和处理。三是加强科室间工作上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推进力。四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廉洁过好“两节”。中秋、国庆期间,严禁机关和社属企业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严禁公款吃喝和出入娱乐场所、高消费场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同时,进一步规范职工节日期间正常福利待遇,严格按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会财务制度执行,并由市社工会经审委加强对各基层工会节日期间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