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委组织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14:47:11 点击率:208
开远市委组织部高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抓管理机制,促进管理规范。为了落实好干部人事制度,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省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先后三次对全市出台的各种干部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查,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单位自查,废止过期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教育系统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管理、科级干部选任等10多个干部管理制度,促进了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干部考察,防止失真失实。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市委组织部严把民主推荐环节,坚持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确定考察人选;严把考察环节,采取个别谈话与查阅相关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考察评价干部;严把群众公认环节,在严格执行《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过程中,把推荐和考察人员范围扩大至20%,确保了考察工作的质量;严把任用决策环节,严格执行常委会任免干部投票表决制度,不定调子,不暗示,以投票的方式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把干部监督环节,实行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任职试用期、廉政教育四项制度,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三是抓竞争上岗,拓宽选任渠道。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市委组织部不断加大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先后制定了《开远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开远市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党政机关新录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竞争上岗工作。为了确保公开选拔的公正性,由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开竞选情况,接受监督。近年来,先后有市政府办、乐白道办事处、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公安局等10多个单位开展了全体干部、中层干部、副科级领导竞争上岗,150多名职工、40多名中层干部、10多名副科干部竞选到相应岗位,有力地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拓宽了干部选任渠道。
四是抓干部监督,加强干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执行了与纪委、监察、审计、公安、检察院、信访局6家单位联合通报、联络员信息联系、不良倾向问题沟通等制度;在干部考察中,执行考察组监督制度,对考察程序、任用条件、推荐票数进行审核监督和填报存档,认真落实举报事件,征求纪委意见,严格干部提拔任用制度;在干部选拔中,执行干部公示、干部谈话、离任审计等制度,较好地加强了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使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五是抓“下”的难题,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干部届中、届末考核制度,严格规定不称职、不胜任的条件,明确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合格和不称职的规定,对在考核中不称职、不胜任,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行为的给予查处和免职离任;一方面制定并执行了年满50周岁不再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规定,较好地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其次是法院、检查院执行了任职科室负责人享受副科级待遇等。通过执行以上制度和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能上能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