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1 15:39:31 点击率:273
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整改方案
(2014年9月)
按照《中共开远市委印发〈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发〔2014〕8号)和《关于讲认真动真格开好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的通知》(云群办〔2014〕31号),以及省、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为保证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批评意见、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等共36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使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思想更加纯洁,群众观念更加牢固,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省、州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理想信念,着力强化群众观点,着力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制约开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坚持从严治政,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政府。
(二)整改目标
近期整改目标:聚焦“四风”,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对理论学习不够、文山会海、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办公用房超标、三公经费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学边改,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使市政府党组班子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实现作风根本好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长期整改目标: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建设实现新的提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精神动力、工作实践,为建设中国幸福之乡的目标不懈奋斗。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够,工作的热情与干劲减退,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1)以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先进性教育为重要内容,及时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学习先辈先进事迹,和全国、全省、全州保持步调一致,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坚持通过参与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党组季度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持之以恒地抓好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或理论研讨,积极支持班子成员及时“充电”、“补脑”,参加中央、省、州组织的学习培训或挂职。(牵头领导:包旭;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决维护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向焦裕禄、杨善洲、李文勇等先辈先进学习,在每次市政府党组学习会上深入学习党章,严守党章、党内各项规定。针对学习观看先辈先进事迹,观看后每位领导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民主氛围淡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既充分发扬民主,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又坚持集中决策,维护班子权威,强化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牵头领导:包旭;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3.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够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要求、转变作风方面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对改进作风的严肃性、长期性认识不深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规定还存在随大流、随惯例的思想,缺乏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的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市级报刊、电视、广播、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对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省州相关规定进行广泛宣传,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提高全市干部对改进作风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款送礼、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贺年卡”禁令,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中秋月饼等年货节礼。(牵头领导:李光昊;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9月底前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并长期坚持。
(三)着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作风
(1)针对片面追求政绩,重安排轻落实,不注重实效,片面追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投资、税收和就业,对环保、能耗等问题重视不够,研判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热衷显绩等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认清开远现实条件和发展基础,把产业的延伸、拓展和转型作为重点来抓紧抓好。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壮大农业产业规模,培植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第一产业,链接第二三产业发展。以园区为平台,发展新型煤化工,探索引进关联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转型优化。以滇南中心城市群中“能源、化工、建材基地、物资仓储、集散中心及区域性市场”定位开远,以汽车城、苗木交易中心、生活物流园等专业市场建设,活跃繁荣第三产业。从而推动开远经济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循环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出一条适合开远经济转型升级的道路。(牵头领导:市政府全体领导;责任部门:各办、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针对干部队伍管理松懈,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下属部门的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流于形式,日常干部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强,缺乏对监督教育成效的跟踪检查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督查落实。突出督查督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部门推进不力的问题加强专项督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追究和问责机制。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提高督查督办实效。(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制度建设,完成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
(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突出,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规格,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确保2014年召开的会议比2013年减少20%以上,会议经费减少15%以上。控制发文总量,降低发文规格,精简文件篇幅,推广电子公文,减少配套发文,减发会议纪要。2014年编发文件、简报数量比2013年减少30%以上。(牵头领导:市政府全体领导;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整改任务。
(4)针对基层调研流于形式,浮在面上的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采取主题调研、专项调研、系列调研等形式,既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更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突出调研实效,提高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安排事前踩点,多采取随机方式。减少陪同人员,对一般性调研不安排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杜绝层层陪同。2014年每位党组成员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5天,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牵头领导:市政府全体领导;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整改任务。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坚决摒弃官僚主义
(1)针对作风不实,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干群联系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开展随机调研不少于4次,并撰写至少1篇有深度、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开展蹲点调研,每年自带行李到联系点住村2—7天,每次住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二是研究制定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工商企业制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拓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提高重大项目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管理重心和管理权限下移。(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白乐章;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信访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 针对工作消极懈怠,摆资格,吃老本,拼搏进取精神不足,遇事踢皮球,服务不主动,办事拖拉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等现象,加强明察暗访工作查处力度,市监察局不定期到窗口单位、执法部门等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推进综合部门作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赵珖菻;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3)针对协作不够,合力不足,对待困难和问题缺乏担当,被动解决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听取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意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听证等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严格依法用权履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牵头领导:包旭、赵珖菻;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已从第二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3.艰苦奋斗,勇于担当,坚决抵制享乐主义
(1)针对革命意志减退,艰苦奋斗的思想松懈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按照“深学、细照、笃行”的要求,坚持向焦裕禄、杨善洲、李文勇等先辈先进学习,用榜样的力量激发班子成员做到坚定信仰、党性纯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牵头领导:包旭;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针对怠惰自满,安于现状,精神不振,干劲不足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增强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大力弘扬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的精神,倡导敢啃“硬骨头”、“钉钉子”的进取精神,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敢想敢干、敢闯敢冒”的精神,杜绝“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先进事迹激励人,以科学理论指导人,提高创业干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牵头领导:李光昊;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3)针对讲享受、比待遇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教育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情寄百姓,树立做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人生观和执政为民、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牵头领导:包旭;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4.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奢靡之风
(1)针对执行政策不坚决,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审核各项预算支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因公出国规模和次数,压缩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14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减少10%以上。(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李勋、罗志明;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意识淡化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和开远市“五个严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李勋、罗志明;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讲排场、摆阔气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行为,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持节约务实筹办各类活动,杜绝超规格、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节省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建设。(牵头领导:包旭、李光昊、罗志明;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扎实推进“五个一批”,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针对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没做到位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生活环境、干部作风“三个好转”,认真对照《开远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解一批难题、办一批实事”任务分解表》内容及要求,着力解决好我市在推进“美丽家园”行动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好群众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好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与民争利的问题,确保每一件难题和实事落到实处,实打实地为群众解一批难题,办一批实事。(牵头领导:李光昊、白乐章、李勋、李立尧、万敏芝、赵珖菻、杨春;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招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中和营镇、碑格乡。)
整改时限:已从第一环节开始整改,2014年12月前完成。
(2)针对行政审批手续多、程序复杂、群众办事难、项目落地难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转变工作职能,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发挥一站式窗口服务的作用。(牵头领导:赵珖菻、罗志明;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编办。)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党组班子领导下,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位党组成员和其他市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亲自研究部署整改事项。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承担的整改工作负第一责任,对近期能解决的要尽快整改落实,对长期整改任务要按计划抓紧推进。
(二)强化建章立制。在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党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改任务的落实和开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特别要狠抓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的党组成员和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协调,从全局上考虑,从整体上谋划,建立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进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及时曝光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良的负面典型,为推进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要切实做好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对相关部门跟踪督查的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整改落实的问责机制,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抓住一些带有普遍性的反面典型,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发挥好舆论监督的警示作用,推动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开远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2014年9月)
为推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取得新成效,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七个方面、四个严肃专项整治任务和中共红河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12项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红群办〔2014〕6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提出的专项治理意见,结合市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个一批”活动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落实措施:
1.大力压缩会议。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完善各类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市级部门举办的全市性会议,必须报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处)、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紧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搞陪会。市级部门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要求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坚持实行4月、8月“无会月”制度。各部门、各乡镇(处)召开的会议数量不得超过上年,确保2014年与上年度相比,全市会议减少20%以上。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2.严格会议经费管理。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修订完善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分类标准,对会议地点选择、会议经费申请、使用、报销作出具体规定。实行会议及经费审批制度,未经领导批准同意,财政部门不得划拨会议经费,确保2014年与上年度相比,全市会议经费减少15%以上。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3.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增强问题意识,切实解放思想,加强对全市重大发展问题的战略性研究,切实解决一些深层次问题。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注重调研的深入性、真实性、全面性,动态把握市情和社会民意,及时提出科学的对策措施。认真落实随机调研制度,对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有关事项明确化、具体化;统筹安排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提倡蹲点调研、深度调研,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建立市级机关会议督查制度。对市级机关各类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通报一批违反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5.精简文件简报。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加强前置审核,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不再由党委、政府发文;能由政府单独发文的,不再由党委、政府联合发文。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需要发文的,尽量合并发文。能通过媒体、办公网络、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特殊情况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部门只保留1种简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不得越级报送简报。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处)每年编发文件、简报数量不得超过上年。确保2014年与上年度相比,全市文件简报减少30%以上。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6.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活动。对节庆、论坛、会展等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和清理规范,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已明令取消的,一律不得实施,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论坛、会展等活动。未经批准的活动,各级新闻媒体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7.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对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实行集中检查考评制度,取消无实质意义的检查评比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批准的外,不得新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需增加的,必须经市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并统一组织实施。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的检查达标活动,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展,防止过多过滥。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8.清理全市“一票否决”事项,对市级“一票否决”事项进行统一精简规范。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9.坚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省委、州委有明确要求外,不再新成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整顿空挂名头、不作为、无实际意义、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清理和减少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数量,建立精简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协调机制,提高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权威性和实效性。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10.坚决整治会议纪律。严肃会议纪律,严肃整治重要会议随意请假、请“霸王假”、冒名顶替,在会场接电话、玩手机,会场随意出入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长期贯彻落实。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群众办事难
落实措施:
11.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着力解决“三难”问题,以良好风气推动发展,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市直部门和乡镇(处)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活动,坚决治理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省、州、市解决建设项目落实困难,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和通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重点抽查、明察暗访;12月20日前进行通报后长期贯彻落实。
12.整治为官不为行为。着重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学风不浓、玩风盛;不潜心研究工作而喜欢琢磨人;精神状态不佳,不能脚踏实地为民办事;艰苦奋斗精神不足,满足于守摊守业,不愿意开拓进取、有所作为;心浮气躁,爱听好话、讲大话,甚至口出狂言,不实实在在办事;自我感觉良好,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为自己的利益“敢作敢为”,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却无所作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问题,转变干部作风飘浮、浮躁问题,提高工作落实的效率和效果。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8月中旬前完成部署,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3.坚决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工作机制”;对投资项目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力争投资项目提速30%以上。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部门审批权限,力争今年内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大幅减少,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压缩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行政审批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8月中旬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4.对项目审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查处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5.对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查处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着力提高全市新闻队伍的整体素质,净化全市新闻环境,发挥积极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开远人民广播电台、开远电视台
时限要求:2014年8月中旬前制定完善提高全市新闻队伍整体素质的相关制度;12月15日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17.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专项活动,严格清理“吃空响”、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等问题,整治在干部推荐选拔中打招呼、拉关系、搞亲疏和“跑风漏气”等现象。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落实措施:
18.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并全面落实我市实施意见。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19.严格执行省、市纪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
20.严格执行《红河州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法》。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对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21.进一步加强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及执行,严格公务经费支出,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完善“公务卡”消费的相关制度;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标准,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原则上不得与企业联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及奢华的论坛、展会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费用和拉赞助。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长期贯彻落实。
22.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行为。严查以境外招商为名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吃“人情饭”、喝“人情酒”、打“擦边球”公款吃请现象;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出差走VIP通道、坐头等舱、住高档房等行为。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社交应酬多、喝高档酒、进高档餐厅、饮酒过量影响形象等现象。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善相关规定后长期贯彻落实。
23.整治变相公款吃喝问题。组织对“农家乐”、宾馆酒店、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在内部食堂、农家乐变相公款吃喝现象、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4.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善相关规定后长期贯彻落实。
2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当“太平官”观念、“为官不为”倾向和“绕、躲、推”思想,工作中计较个人得失、不敬业奉献、不敢于较真碰硬、不敢于迎难而上、等靠要思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靠财政、吃财政”、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思想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长期贯彻落实。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落实措施:
26.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前一阶段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对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开展自查,不断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车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27.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私用私驾公务用车现象。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车编办、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28.坚决查处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等规定,着力防止漏报瞒报、不积极纠正违规问题等行为。严肃查处公务用车不按规定粘贴公务用车标识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车编办、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29.中央和省级部署公务用车改革后,认真研究制定我市贯彻意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车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0.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工作。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1.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盖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移交原单位处理。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落实措施:
33.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严格控制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
34.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定点饭店接待制度,合理安排住宿和用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
35.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车编办、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按制度规定完成自查工作,12月15日前组织专项抽查工作。
36.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我市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强化出访计划、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三重控制。严格实行经费预算管理,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出访费用。组织在全市开展制止公款旅游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2月15日前组织开展全市制止公款旅游专项治理工作。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落实措施:
37.在全市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未经项目认证、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清理整治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开展专项检查。
38.认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39.扎实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好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团结教育、科学发展、组织引领、正面引导六个原则,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蔓延势头、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全市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乐章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民宗局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7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
40.集中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出重拳、下猛药,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乐章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7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
41.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2.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罗志明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3.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4.对全市征地拆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无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严肃纠正和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赵珖菻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5日前全面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5.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6.组织开展一次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教育经费使用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47.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严肃整治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集中治理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8.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九)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落实措施:
49.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严肃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众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立尧
市政府副市长赵珖菻
市政府副市长杨 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牵头整治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中的问题)、市住建局(牵头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中的问题)、市农业局(牵头整治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粮食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50.组织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以及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杨春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5日前全面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十)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51.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严肃整治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52.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在全市建立起集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监管、网络举报、跟踪督办、终端查询、问题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市级、乡镇联网的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建成稳定可靠的全市民生资金网络监管体系。对关乎民生的生产发展资金、强农补贴资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生活救济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两免一补”、高中生助学金等民生资金的流向、拨付过程、最终使用实行网上全程公开,有效解决民生资金监督难、公开难、预防难、检查难、治理难、追溯难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3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十一)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53.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核查应关停的会所;关停应关停的会所;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二)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
54.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核查行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的情况;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的问题,查处涉及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三)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55.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核查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的情况;叫停奢华浪费建设;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四)清理调整“裸官”
56.重点整治内容清单:全面排查“裸官”;将需要调整的岗位清理后报市委组织部统一调整。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自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五)整治干部“走读”
57.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查处有“走读”问题的领导干部。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六)整治“吃空饷 ”
58.重点整治内容清单:全面清理清退“吃空饷”的人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七)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
59.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核查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情况 ;查处有问题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并长期贯彻落实。
(十八)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60.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的案件。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九)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61.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排查参加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叫停天价培训班。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62.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排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全面清理企业兼职人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万敏芝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一)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63.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查处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的案件 。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二)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
64.重点整治内容清单: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光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处)
时限要求: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要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有效融入到活动的各个环节。
(一)制定方案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方案,拟定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
(二)问题整改
全市各部门要对照各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检查督办
市政府将适时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交由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党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细化措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一项一项整改、一个一个突破,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要克服“闯关”和“考试”思想,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作风上的“顽症痼疾”下“猛药”,拿出硬措施,集中力量啃硬骨头,切实做到“准”、“狠”、“韧”,解决好存在问题,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实行开门整改
整改工作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改什么,怎么改,都要让群众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使群众满意,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二)强化督促检查
通过自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全市各部门干部作风和形象、政策细化和执行、工作措施和效果等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改进作风。监察局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加强对“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增强检查实效,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抓好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和治理“四风”问题。要结合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改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新制度;对中央和省州市出台的新制度和新规定,要坚决贯彻,狠抓落实。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
(四)严明工作纪律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盯紧不放、露头就打的态势,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处)、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排查,对群众举报的要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有关制度建设的计划方案
(2014年9月)
为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8号)精神,以及省州市党委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效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市政府党组班子实际,提出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思路和原则
(一)制度建设的思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切实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一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注重规范具体。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工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我们清理了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35项。其中:废止的3项,修订完善的21项,需要新建的11项(目前已建立0项,计划再新建11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3项)
1.《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村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安置办法》
2.《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凤凰山规划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3.《开远市人民政府防空管理办法》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21项)
1.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6项)
(1)《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工作制度》
责任领导:包旭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2)《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学习制度》
责任领导:包旭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3)《市政府会议会务制度》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4)《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制度》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5)《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处理规则》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6)《开远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工作程序》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2.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6项)
(1)《开远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责任领导:包旭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2)《开远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责任领导:包旭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3)配合市委健全完善《市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4)《开远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开远市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办法》、《开远市信访稳定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开远市社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开远市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开远市市级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责任领导:白乐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5)《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6)《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
责任领导:赵珖菻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3.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5项)
(1)《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2)《开远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3)《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的通知》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4)《开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责任领导:李立尧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5)配合市委修改完善《开远市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罗志明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4.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4项)
(1)《开远市预算内资金审批制度》
责任领导:李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2)《开远市督查工作制度》、《开远市督查工作考核办法》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3)配合市委健全完善《开远市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法》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4)配合市委健全完善《开远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11项)。
1.已建立0项。
2.计划再新建6项。
(1)反对形式主义方面(2项)。
①配合市委建立《开远市随机调研制度》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②《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万敏芝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2)反对官僚主义方面(3项)
①《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李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②《开远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万敏芝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③《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的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万敏芝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3)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
①《开远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的规定》
责任领导:李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②《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教育系统各种奖励资助办法的意见》
责任领导:万敏芝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4)反对奢靡之风方面(4项)
①配合市委制定《开远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开远市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②配合市委建立《中共开远市委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责任领导:李光昊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③《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李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④《开远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李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
教育实践活动制度规定“废、改、立”计划表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
类型 |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 |
责任 单位 |
废止 理由 |
需 要 废 止 的 制 度 规 定 3 项 |
1 |
开政发〔2007〕10号 |
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村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安置办法 |
市法制办 |
到期、失去效力 |
2 |
开政发〔2007〕65号 |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凤凰山规划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
市法制办 |
到期、失去效力 | |
3 |
开政办发〔2003〕68号 |
开远市人民政府防空管理办法 |
市法制办 |
到期、失去效力 |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
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需 要 修 订 完 善 的 制 度 规 定
需 要 修 订 完 善 的 制 度
需 要 修 订 完 善 的 制 度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 ||||
1 |
《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工作制度》 |
包 旭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10月底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2 |
《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学习制度》 |
包 旭 | |||
3 |
《市政府会议会务制度》 |
罗志明 |
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4 |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制度》 |
罗志明 | |||
5 |
《开远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工作程序》 |
罗志明 | |||
6 |
《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处理规则》 |
罗志明 |
2014年9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 |||||
7 |
《开远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包 旭 |
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
2014年10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8 |
《开远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
包 旭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12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9 |
《市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
罗志明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9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10 |
《开远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开远市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办法》、《开远市信访稳定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开远市社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开远市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开远市市级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
白乐章 |
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11 |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
李光昊 |
市发改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 |
12 |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 |
赵珖菻 |
市国土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 |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 |||||
13 |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
罗志明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14 |
《开远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15 |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建设项目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李光昊 |
市发改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 |
16 |
《开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李立尧 |
市民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 | |
17 |
《开远市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
罗志明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 |||||
18 |
《开远市预算内资金审批制度》 |
李 勋 |
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并长期坚持 | |
19 |
《《开远市督查工作制度》、《开远市督查工作考核办法》》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20 |
《开远市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法》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21 |
《开远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
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需 要 新 制 定 的 制 度
需 要 新 制 定 的 制 度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 ||||
1 |
《开远市随机调研制度》 |
李光昊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2 |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万敏芝 |
市教育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 |||||
3 |
《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
李勋 |
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 | |
4 |
《开远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实施方案》 |
万敏芝 |
市民宗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5 |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的实施意见》 |
万敏芝 |
市民宗局 | ||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 |||||
6 |
《开远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的规定》 |
李勋 |
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7 |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教育系统各种奖励资助办法的意见》 |
万敏芝 |
市民宗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 |||||
8 |
《开远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开远市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0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9 |
《中共开远市委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
李光昊 |
市监察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10 |
《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
李勋 |
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并长期坚持 | |
11 |
《开远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
李勋 |
市财政局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政府党组班子整改清单 |
| ||||
|
|
2014年9月 |
|
| |
|
|
|
| ||
序号 |
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
具体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
1 |
抓班子带队伍不够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干部使用、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
长期坚持 |
|
|
2 |
政绩观有偏差,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 |
1.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壮大农业产业规模,培植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第一产业,链接第二三产业发展;2.以园区为平台,发展新型煤化工,探索引进关联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转型优化;3.以滇南中心城市群中“能源、化工、建材基地,物资仓储、集散中心及区域性市场”定位开远,以汽车城、苗木交易中心、生活物流园等专业市场建设,活跃繁荣第三产业。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
年底前 |
|
|
3 |
有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现象 |
1.建立干群联系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开展随机调研不少于4次,并撰写至少1篇有深度、有质量的调研报告。2.积极开展蹲点调研,每年到联系点住村2—7天,每次住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3.研究制定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工商企业制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拓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提高重大项目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管理重心和管理权限下移。 |
年底前 |
|
|
4 |
工作消极懈怠,摆资格,吃老本,拼搏进取精神不足,有遇事踢皮球,服务不主动,办事拖拉 |
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等现象,加强明察暗访工作查处力度,市监察局不定期到窗口单位、执法部门等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
长期坚持 |
|
|
5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彻底 |
1.充分发挥市级报刊、电视、广播、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干部对改进作风问题重要性的认识;2.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3.加强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进行集中整治。 |
长期坚持 |
|
|
6 |
讲享受,比待遇 |
1.班子成员带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教育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情寄百姓,树立做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人生观和执政为民、淡泊名利的价值观;2.建立《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
长期坚持 |
|
|
7 |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意识淡化,执行政策不坚决,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
1.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开远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2.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因公出国规模和次数,压缩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14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减少10%以上。 |
年底前 |
|
|
8 |
讲排场、摆阔气 |
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行为,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持节约务实筹办各类活动,防止超规格、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节省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建设。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