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项机制促信访工作创先争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14:06:07 点击率:48
我县四项机制促信访工作创先争优
我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拓宽思路,注重突出特点,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无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发生,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健全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机制。坚持用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与基层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制,狠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全面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并及早化解,同时,认真执行县委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落实“大包保、大督查”责任制,切实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机制。一是在构建信访大格局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以及县直各单位的信访机构建设,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抓好信访工作。二是抓好网上信访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网上信息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强化信访问题受理办理机制。变“行政命令”为“教育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层次多渠道地运用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等方法,把工作做得更实、更细,做到群众心坎上;变“事后处理”为“超前化解”,加大对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强化信访工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抓好领导干部大接访的同时,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主动深入到基层,切实增强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健全信访工作监督评价机制。抓好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注重各类信访信息进行逐条整理,建立详细的台帐资料,并明确专人落实查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和首问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对受理的来信来访,认真负起责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限期解决,定期督办检查,杜绝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出现,提高了群众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