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坚持“三个结合”强化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9 16:58:47 点击率:104
绿春县坚持“三个结合”强化科级领导干部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绿春县坚持体制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个人报告与组织监督结合、完善内容与重新方式结合,加强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推进干部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体制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干部廉政教育及作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绿春县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并将有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及部门领导干部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县委及各级各部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到目前为止,共开展专题学习活动744场,参与科级干部7900人次。
二是坚持完善内容与创新方式相结合。把县管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内容,准确掌握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重要信息内容。规定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县委组织部查阅盖章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人各留存一份。到目前为止,共有128家单位186人党政正职参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三是坚持选任报告与年度报告结合。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与年度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报告”有机结合。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求考察人选如实填写《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考察时填报的《报告书》进行对照,两次报告中若有较大差别则要求其作书面的说明,组织部派出工作人员视情况对其填报的《两项报告》内容进行了解,予以纠正。如发现有瞒报、伪报或其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报相关部门进行研究。2012年以来,在干部选用中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活动,共任免干部40人,其中提拔9人,平级调整23人,免职5人,年龄到限任职改非领导职务3名,报告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