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三举措”开展春节前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6 15:25:43 点击率:40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农民工过上一个安乐祥合的节日。绿春县采取三个措施开展春节前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查处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绿春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住建、交通、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区,查阅用人单位有关民工工资的支付纪录,深入工作现场调查部分民工,谨防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至目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检查39户,涉及劳动者2725人,其中:企业(不含劳务派遣)4户,个体工商5户,其他单位30户。发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合同有4家,涉及用工人数96人,已口头责令补签劳动合同。
二是加大力度,依法处理涉及拖欠民工工资投诉案件
绿春县劳动保障部门努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制度,并通过各种形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有针对性地查处拖欠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共接到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上访、来信案件67件,受理7起,结案率100%,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308.06万元,涉及农民工409人。
三是着眼长远,加快建立解决民工欠薪问题长效机制
绿春县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建设、财政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备案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从根本上解决了欠薪无保障的问题。截止目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78.5万元。(绿春人社局 李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