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推行“四三制”创新考核方式促成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四明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4 09:43:35 点击率:90
绿春县委政法委、县社管综治委为确保社管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定工作更具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责任单位和部门职能不同的特点,创新推行“四三制”考核考评方式方法,重点采取不同层次、不同内容和分门别类的考核办法,切实解决过去考核工作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部门综治维稳工作实绩的问题,激发了责任单位和部门工作活力,全力推动社管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发展进步。
一、以创新为目的,摈弃“三弊端”
以往的考核采取的是“两类”(乡镇一类,部门一类)粗线条考核考评模式,特别在对部门的考核考评过程中,因为缺乏科学的考核考评依据和标准,使考核考评工作有失科学、规范,久而久之,形成“三大”考核弊端。一是无科学的量化标准,使具体工作指标没有量化和细化,形成部门综治维稳工作普遍化,没有区别对待,以致工作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二是无科学的衡量尺度,没有具体的各部门的综治维稳工作指标,所有部门的工作成一样,以致部门无法发挥本单位职能开展综治维稳工作。三是无科学的考核考评程序和标准,对所有部门的考核考评均按一套方案和细则进行督查考核,导致工作量、工作时限、工作进度等具体细化、量化指标的缺失,形成考核考评组均凭印象打分的弊端,无法有效地调动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无法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新力。2012年以来,我县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乡镇、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结合变化了的综治维稳工作实际,提出了破除考核考评内容定势,按照“量化目标、分类考核、以分排位、凭分奖罚”的原则,建立切合实际、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以实用为根本,实行“三步走”
第一步:围绕激发活力,制定科学实用的考核方案。年初,我们确定了“全部责任化、单位部门指标化、任务具体化”的工作思路,在建立结合乡镇和部门职能进行考核考评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围绕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在对乡镇和县级社管综治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整合界定的基础上,推行乡镇、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目标总量逐项合理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各部门,使工作任务量保持在“跳一跳够得着”的水平,并据此制定了《绿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解决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刀切”、“一模式”的问题,落实了乡镇和不同成员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社会整体责任。二是围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召开乡镇和部门社管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专题会议或“六部门联系会议”,落实乡镇和部门的共性和个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围绕“出实效”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考核内容和指标,并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进行定量、分层次考核,使不同单位和部门的综治维稳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化。
第二步:围绕精确定位,制定分类清晰的考评内容。按照“管理网格化、工作精细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按照从七个系列进行划分类别。第一个系列为乡镇类。从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五个活动”(集中开展矛盾化解、重点整治、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队伍培训活动)、构建“五大格局”(构建大调解、大综治、大服务、大防控、大队伍格局)、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普法依法等方面进行定量考核。第二个系列为政法系统类。从63个小方面确定政法部门结合职能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确定各单位的工作侧重点。第三个系列党群类。从组织领导、人员机构、经费保障、治安防控、平安单位建设、“两新组织”服务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社管综治专项管理、平安宣传等8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第四个系列为政府职能部门类。从内部安保、矛盾化解、重点人群管理、公共安全、专项治理等10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第五个系列为财税类。从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财税收支秩序、经费保障等6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第六个系列经济管理部门类。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场监管、经济保障等7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第七个系列为企业类。从建立行业矛调组织、重点安全防范、事故(案件)控制、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县社管综治委年初下达当年度的考核评估方案,对7个系列领导责任制、治安状况、纠纷调解、责任事故、普法教育等主要共性指标进行量化,对群防群治、严打整治、预防调处群体性事件、平安创建、法治宣传等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使各单位和部门在一个起跑线上发挥各自职能进行竞争,从县到乡镇、村居委会及部门逐级签订约束力强的责任书,并以此作为排类排名和奖罚的依据。在进行目标定量考核时,还规定群众安全感委托统计局调查;治安防控和严打整治成效直接提取公安机关统计台账;信访维稳以信访局、维稳办统计台账为依据;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以公安、司法、财政、工商、民政、民宗、人口与计生等相关部门台账为根据;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综治维稳组织领导、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平安法治建设宣传由县综治办根据明查暗访情况来考评认定。通过创新和改进考评方案,把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权力交给了人民群众,增加了考核考评的公开度、透明度,提高了考核考评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有力地推动了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三步:围绕考核内容,建立督查检查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评各项工作,整合《绿春县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意见》(绿办发【2012】117号)、《绿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查究实施办法的通知》(绿办发【2012】114号)、《绿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绿办发【2012】115号)等文件资源与力量,先后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十大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县、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逐年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社管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县管领导班子降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完善党政领导社管综治维稳政绩专项考核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履行社管综治维稳职责工作实绩档案机制。五是建立完善落实组织和人事部门“两书面”征求意见机制。六是建立完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村社指导综治维稳工作机制。七是建立完善社管综治巡视员督查检查机制。八是建立完善社管综治维稳六部门联系会议考核评定机制。九是建立完善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奖惩机制。十是建立完善县、乡镇综治维稳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以真实为核心,落实“三个结合”
(一)平时考核相结合。县社管综治办采取电话、书面或明查暗访等方式,常年不定时对乡镇和部门开展社管综治维稳及专项整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日常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督促乡镇和部门有序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各项内容。(二)半年考核相结合。每年7月,县委政法委和社管综治委组织政法系统人员和综治巡视员分成若干小组,采取“听、查、看、反馈”的方式,深入实地对乡镇和县级成员单位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专项巡视督查,检查、督促乡镇和部门查缺补漏,整改不足和存在问题,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三)年度考核相结合。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实地考查”(资材检查、调查问卷、抓阄抽查)、“汇报交流”(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综治维稳六部门负责人、综治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综治办负责人听取乡镇和部门的工作情况)、“全面考核”(由县委政府统一组织的考核检查组对乡镇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统一进行“综合评定”,打出总分数,评选出年度社管综治维稳工作达标乡镇和先进单位。
四、以公开为原则,建立“三项制度”
(一)考核内容告知制度。制发《绿春县社管综治维稳考核细则》及《办法》,并在《细则》及《办法》中规定了考核的具体程序、步骤、方法及相关要求,使责任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明白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奖惩规定。
(二)考核结果面谈制度。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由县社管综治委主要领导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领导人进行面谈沟通,改进工作。一是让被考核的责任单位和部门了解各自工作的优、缺点;二是对今后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意见;三是帮助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对综治维稳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反馈,以便相关乡镇和部门对照不足认真整改。
(三)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考核工作结束前,将考核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全县乡镇、部门和社会群众公示,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做到阳光操作、透明公正。
通过创新推行考核评比工作,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四个明显”。一是明显促进了社管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在实施中更具操作性,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出乡镇和部门结合职能开展工作的真实情况;二是明显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增强了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切实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三是明显促进了社管综治维稳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四是明显促进了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通过建立各项激励机制,激发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互促互动的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至目前全县仍保持“零越级上访、零群体性事件、零重特大刑事治安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