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设立“联合党支部”开展分类定级促边境民族和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3 14:52:02 点击率:35
绿春县设立“联合党支部”开展分类定级促边境民族和谐
绿春县围绕民族团结、边境和谐两大主题,通过在不同民族党支部之间设立临时性“联合党支部”,让各民族党员群众共同参与分类定级活动,确保分类定级科学、公平、公正。
组建民族联合支部,交流合作促团结。以村级党组织为单位,在哈尼族、彝族、傣族、拉祜族、瑶族等各民族比较集中的村级党组织中设立临时性民族联合党支部,其成员由乡镇组织干事、村党总支书记、各村党支部各种民族党员按2人共6至12人组成。联合支部负责对各村党支部分类定级考评工作,通过在交流合作中增进民族之间的相互信任,任务结束即撤销联合支部。
实行跨村交叉考评,对照检查找差距。为确保分类定级客观公正,实行原籍回避考评制,联合支部之间进行跨村交叉考评,在“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基础上,重点考评基础设施、民族团结、生活水平、产业培植、思想观念五个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百分制考评,评定为“先进”(90分以上)、“一般”(60分—89分)、“后进”(60分以下)三个等级。通过跨村交叉考评,让各支部民族党员学习先进、寻找不足。
三级党员大会评审,纵横比较定级别。分类定级坚持横向比较、纵向看发展的原则,以联合支部考评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并从纵向上分析各村支部党建、经济发展、农村稳定等综合情况。各乡镇召集党委委员、村级党组织书记、支部书记和联合支部党员,通过召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审会”,以表决方式进行最终定级,确保定级不失公正。目前,全县731个基层党组织中,362个定级为先进,占49.50%;274个定级为一般,占37.50%;95个定级为后进,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