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法院法官走进校园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专题讲座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4 10:30:40 点击率:78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案件频发,一项针对15~17岁青少年的调查显示,8%的受访对象曾遭受过性侵犯,难以启齿的伤害带来的是价值观扭曲和影响深远的心理创伤。12月3日,正值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绿春县法院刑庭法官董惠敏走进绿春县大兴小学,做“公主第一课”对未成年儿童预防性侵法制宣传专题讲座。这也预示着绿春县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拉开序幕。
“王子要等公主20岁以后才会出现,在王子出现之前,公主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如果公主学不会保护自己,那么她可能等不到王子出现的那一天就成天上的星星了。那么保护自己的公主守则有哪些呢?”
“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不与陌生人说话。”
“不坐陌生人的车。”
“回答正确!除此之外呢还有…”
课堂上,董惠敏法官与学生积极交流互动,把白雪公主、小红帽、灰姑娘等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穿梭在预防性侵知识中,重点解释了隐私部位、隐私保护权、儿童性侵害概念、讲解了预防性侵害意义及如何教育学生认识、保护自己性隐私、分析了哪些场合可能出现性侵害危险、出现性侵害危险时的应对措施等,让同学们在欢乐的氛围下学会自我保护。
“在我国,受传统思想影响,尤其是在我们绿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即使学校也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必要性,但涉及这方面的知识也是一笔带过,不好向学生详细讲解。但另一方面,现在的未成年人是生活在一个开放、发展的社会,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这些是非常有必要的”。绿春县大兴小学一名老师说到。
此次活动受到了学校、同学、家长的高度赞扬。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有家庭的责任、有学校的责任、也有社会的责任。从执法层面讲,社会对法院有更多的期许。绿春县法院下一步将更多地走进校园,举办此类活动,通过课堂教学、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让孩子的身心免受阴影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