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三举措构建干部监督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7 23:10:54 点击率:108
近年来,泸西县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将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实现泸西“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构建科学的干部监督体系。
以抓实干部考核为根本,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化考核评价干部。出台了《泸西县乡镇和县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了以实绩考核为主,兼顾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群众公信度调查、干部学习、廉政评价等在内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科学考评干部,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掌握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二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奖优汰劣的激励办法,对全县各部门在年底考核中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调整考核等次、降职改非。制度实施以来,共对20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1名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由优秀调整为称职。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干部庸懒现象得以根治,呈现出了带头探索、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争先的良好局面。三是严格执行机关效能问责,提高干部行政效能。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县属机关部门进行政风行风巡视、开展视察评议,对评议中发现有工作失职、执行监管不力的干部实施问责。发挥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铜墙铁壁,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行政效能。
以探索民主监督渠道为重点,加大干部监督力度。一是聘请社会监督员,扩大监督空间。按一定比例在全县老领导干部、群众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干部选任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即时反馈监督信息等形式进行全天候的监督。2012年,聘请了12名换届风气社会监督员。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了干部监督范围,提高了监督质量,形成了监督合力。二是丰富监督方式,扩宽监督渠道。将干部的选拔任用职数、职位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等内容通过电视台、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在泸西党建网设立部长信箱和干部监督信箱,开通“12380”举报电话,实现了群众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零距离”参与。进一步畅通了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真正落实了群众的监督权,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网络。三是健全干部预警监督制度,提升监督效果。推行干部黄红“两卡”预警监督制度,对各级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有不良反映的,发出“黄卡”给予提醒、“红卡”予以警戒。自制度实施以来,共发出“黄卡”提醒37人,“红卡”警戒4人。通过红黄两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日常监督,加大了惩庸治懒力度,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履职效果。
以健全干部选任决策机制为核心,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一是扩大用人决策主体,扩大选人用人参与面。探究扩大干部任用决策民主性的有效渠道,把用人决策主体从常委会逐步扩大到全委会,进一步完善了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制。通过扩大决策主体,有效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二是推行干部考察结果量化评分制,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邀请考察对象主管领导、同事、分管科室负责人、服务群众等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把“管他的”、“他管的”、“他服务的”三类人员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量化。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同步分析,考察对象的整体形象更加清晰、优缺点更加突出,对县委决策任用干部提供了更加充实的依据。三是实行干部选拔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人用人责任体。制定了《泸西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原则、方式、程序,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有效防止了用人行为的随意性,杜绝了任人唯亲、违规用人等不良行为,为用人失责追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