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四措施”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7 22:47:47 点击率:89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年度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防止干部年度考核中单位领导说了算、只有领导“优秀”,一般干部从来不“优秀”等状况,泸西县采取四条措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质量。
一是狠抓基础,增强针对性。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严格按量化考核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划分为政治学习表现、政策理论水平、创新协调、调研分析、工作主动性、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效率以及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明确了每一个项目的要求和分值,同时对年度考核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作了要求和说明。
二是扩大民主,突出公正性。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在整个考核工作中,县委组织和人事部门要求各单位对考核的工作方式、参评范围、考评范围划分、优秀比例等情况对所有被考核对象公开,同时要求所有被考核对象参与整个过程,扩大考核工作的民主性。
三是分层测评,体现合理性。在考核测评中,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将人数超过20人的单位分为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层次进行分开考核测评,优秀比例按人员总数的15%控制,领导和一般干部优秀比例不得相互侵占,杜绝一些单位只有领导优秀,一般干部从来没有优秀的状况。
五是严格把关,提高准确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审计、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搜集和掌握有关信息,重点掌握违法、违规、违纪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干部学分情况,对考核等次确定不合理、不正确的,责成单位重新确定,2013年度考核调整各单位8人的考核结果,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部分单位怕得罪人、不敢大胆管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