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健全“四项机制”激发干部教育培训活力
作者:泸西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3-08 15:14:57 点击率:111
近年来,泸西县结合干部培训针对性不强、干部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培训需求、培训参与、培训考核、培训激励约束四项机制,有效地激发了干部教育培训活力。
一是健全干部培训需求生成机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泸西县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统筹计划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完善培训需求调研经常性机制。坚持按需培训的理念,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在培训前、中、后等各个环节以问卷、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各党(工)委和干部的意见,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作为设计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的依据。二是建立培训部门协调联系经常性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培训机构的协调联系,健全完善县委组织部、县委干教委和县委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主办单位的协调联系经常性机制。三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成果共享制度,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次干部学习需求调研,并根据干部学习需求实际,在泸西党建网上开辟干部培训交流园地,共享培训信息和培训资源。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参训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县级机关抽调县管干部参加培训时,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并统筹安排,以解决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等问题。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以及需要点名调训的,实行点名调训。二是积极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建立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机制,把组织要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结合起来,推进干部自主选学,鼓励干部自愿参训,逐步扩大干部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的自主权。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干部自主选学质量。
三是健全干部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强化干部培训的考核评价。坚持分级与分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情况反馈。完善培训情况反馈制度,在培训结束后各培训主办单位或县委干教委及时将干部学习及考核情况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三是加强干部培训信息管理。建立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信息档案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干部培训真实情况,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果的运用提供有力的依据。积极推行学习培训积分制,将干部参加各种培训情况量化为积分,实现量化管理。同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培训效果。
四是完善干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制度。认真总结晋升副县处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工作经验,建立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制度,把干部参加基本知识考试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以考促学,加强学习的考核激励。二是加强对学习培训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进行任职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是健全干部培训需求生成机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泸西县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统筹计划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完善培训需求调研经常性机制。坚持按需培训的理念,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在培训前、中、后等各个环节以问卷、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各党(工)委和干部的意见,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作为设计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的依据。二是建立培训部门协调联系经常性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培训机构的协调联系,健全完善县委组织部、县委干教委和县委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主办单位的协调联系经常性机制。三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成果共享制度,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次干部学习需求调研,并根据干部学习需求实际,在泸西党建网上开辟干部培训交流园地,共享培训信息和培训资源。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参训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县级机关抽调县管干部参加培训时,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并统筹安排,以解决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等问题。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以及需要点名调训的,实行点名调训。二是积极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建立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机制,把组织要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结合起来,推进干部自主选学,鼓励干部自愿参训,逐步扩大干部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的自主权。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干部自主选学质量。
三是健全干部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强化干部培训的考核评价。坚持分级与分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情况反馈。完善培训情况反馈制度,在培训结束后各培训主办单位或县委干教委及时将干部学习及考核情况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三是加强干部培训信息管理。建立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信息档案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干部培训真实情况,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果的运用提供有力的依据。积极推行学习培训积分制,将干部参加各种培训情况量化为积分,实现量化管理。同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培训效果。
四是完善干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制度。认真总结晋升副县处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工作经验,建立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制度,把干部参加基本知识考试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以考促学,加强学习的考核激励。二是加强对学习培训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进行任职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