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完善竞争上岗机制 提升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作者:泸西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5-27 19:34:01 点击率:122
泸西县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完善制度,确保竞争上岗深入推进。县委制定了《泸西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开展竞争上岗的单位和部门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提供了重要依据。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外,县属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的调整列入实行竞争上岗的范围, 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参照实施,单位调整中层干部不进行竞争上岗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确定。组织、人事部门重点对方案中有关资格条件、选拔范围、程序时限和测试方式等内容予以把关,确保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前,已在县委组织部、永宁乡率先进行了试点工作。
规范程序,确保竞争上岗有序开展。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做到规定程序不走样,扎扎实实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一是严格报名程序。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针对我县部门之间人数参差不齐,单位大小不一的实际,经过资格审查后,规定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应在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即可开展竞争上岗;二是合理安排笔试。按照职位,报名人数多于3人的,采取笔试的方法从高分至低分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竞职演讲的人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三是创新面试方法。将面试作为竞争上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将最适宜担任的干部选拔出来,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干部职工提问、评分三个环节进行。竞职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工作业绩和工作思路,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竞职演讲结束后,干部职工当场对参加竞职演讲的人选进行提问,提问控制在10分钟内。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考官由9人组成,其中:单位主要领导1人,分管或联系竞争职位的领导1人;与本单位有紧密联系的其他单位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2人;本单位中层干部2人、本单位一般干部2人、部分非公职的“两代表一委员”1人。面试实行回避制度。面试按要素进行评分,按权重进行计分。四是量化测评考察。在民主测评环节,要求实行竞争上岗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测评,引入分项量化测评办法,着重了解测评对象的群众公认度、公众形象、履行职责情况及德才表现情况,按要素、内容进行评分,按权重计分。在考察环节,注意考察范围的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实行考察组成员量化评分。五是集体研究任用。根据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结合岗位的需要,由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用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的拟任人选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根据干部配备需要,结合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前提下,可在竞争上岗的领导职位中调配任用。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竞争上岗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同时,对竞争上岗任用的中层干部(不含科级领导职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从而保证中层干部间的合理交流,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监督,确保竞争上岗公平公正。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评委组成人员、考察组成员均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坚决杜绝竞争上岗中拉票、贿推等严重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