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金马镇党委“五举措”抓实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作者:泸西县金马镇党委 发布时间:2011-09-04 12:30:26 点击率:96
泸西县金马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使全镇农村基层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民主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村民当家作主、遵纪守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一个干群齐心协力,民主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正在全镇形成。
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墙报,组建普法宣讲队,开展法治“三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抓好有关农村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民事经济、基本国策、农业生产等五大类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重点抓好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抓村务公开,增强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镇党委把村务公开作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采取设立公开栏、明白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抓好村务决策、村级财务、村经营项目的“三个公开”。对凡涉及到村民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村里的财经收入和支出,所有的承包经营及工程建设项目认真征求村民意见,对实施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和会议上进行公布。
抓建章立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样样有规可依。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保障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施村级廉勤监督制度,建立了村级廉勤监督办公室,为7个村民委员会配备了7名能力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站所负责人兼任驻村纪检员。选拔了21名村级廉勤监督员。探索建立“集体资产、土地资源、社会事务、综合治理”的四本台帐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促进农村规范化管理、提高村务管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坚持和改善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加强了以党总支(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整合包括村委会、村小组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组织、老年协会等组织的建设,调整充实力量,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村民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墙报,组建普法宣讲队,开展法治“三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抓好有关农村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民事经济、基本国策、农业生产等五大类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重点抓好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抓村务公开,增强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镇党委把村务公开作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采取设立公开栏、明白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抓好村务决策、村级财务、村经营项目的“三个公开”。对凡涉及到村民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村里的财经收入和支出,所有的承包经营及工程建设项目认真征求村民意见,对实施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和会议上进行公布。
抓建章立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样样有规可依。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保障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施村级廉勤监督制度,建立了村级廉勤监督办公室,为7个村民委员会配备了7名能力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站所负责人兼任驻村纪检员。选拔了21名村级廉勤监督员。探索建立“集体资产、土地资源、社会事务、综合治理”的四本台帐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促进农村规范化管理、提高村务管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坚持和改善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加强了以党总支(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整合包括村委会、村小组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组织、老年协会等组织的建设,调整充实力量,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村民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