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作者:泸西县委新农队办 发布时间:2011-09-25 16:46:53 点击率:127
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第五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半年来的工作情况。9月6日至9月8日,泸西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和县委新农队办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4家指导员派出单位和2家指导员特色服务队牵头单位,就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新农队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立了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督查组,督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杨雷,县政府副调研员、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副总队长张明任组长,抽调两名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县委新农队办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全面督促检查工作。
二是细化督查内容。督查组根据县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泸西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办法》,向被督查的单位明确了的具体的督查内容和标准要求。制作了《泸西县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督查评分表》、《泸西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工作督查评分表》、《泸西县新农村建设特色服务队工作评分表》,对各乡镇、派出单位、特色服务队作出详细明确的督查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对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督查,主要是突出“五个一”:有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一批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一笔专项的工作经费;对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的督查,主要是人员配置、建章立制、日常管理、台账记录、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协调服务等情况;对各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的督查,重点是工作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履职在岗情况,具体是指导员“六大员”职责发挥和“五个不准”、出勤、请销假及报告制度落实等;对特色服务队工作的督查,主要是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发挥作用、创先争优特色服务活动开展、履行职责和服务承诺事项、帮助群众和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等情况。
三是督查方式多样。对乡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实行全面的督查,对县级派出单位和特色服务队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进行。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派出单位、服务队牵头单位、乡镇党委、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每个乡镇察看两个村委会,与村干部交流座谈,了解掌握派出单位帮扶驻村和驻村指导员工作、生活、学习和安全情况;查阅会议记录、承诺事项完成记录、村委会指导员管理台帐、考勤申请审批记录、指导员民情日记及要求完成的各种文书资料等;根据督查评分标准,实行督查量化评分。
四是强化工作管理。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专项督查,查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派出单位存在一些“厌倦”心理,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支持关心不够,不能有效发挥好后盾单位作用;部分乡镇新农队办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不到位,不能按照请销假制度办事等。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和县委新农队办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措施,对下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不折不扣抓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圆满完成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