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实现“三突出”
作者:泸西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7-02 10:35:52 点击率:75
泸西县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集中组建党组织,突出“掌握实情、工作措施、取得实效”三项措施,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突出“掌握实情”。组织各党(工)委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及党员数量、党员关系归属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到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组织设置清、党员数量清、业主身份清“五清”。同时,将调查摸底情况与县工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衔接,进一步统一调查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并安排专人与企业主和员工进行面对面交谈,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想法、意见以及企业员工需求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泸西县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未建党组织9个,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未建党组织60个、社会组织中未建立党组织11个。
突出“工作措施”。制定了《关于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的通知》(组字[2012]61号),将组建工作分为理顺关系阶段、集中组建阶段、队伍建设阶段,并明确工作时间,要求各党(工)委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党群共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同时,县委组织部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将组建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组建形式,各单位根据责任划分,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和组建工作方案,并与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联系,指导帮助其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确保发展党员和集中组建任务落到实处。集中组建活动以来,单独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3个,联合组建1个;单独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8个,做到符合条件的100%组建党组织。
突出“取得实效”。制定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泸组联发[2012]5号)文件,要求各党(工)委在全县深入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发展党员活动,采取党组织推、业主推、工会推、共青团推“四推”方式,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做到从业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1—30人的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31—50人的有3名入党积极分子,51—100人的有6名入党积极分子,100人以上的有10名入党积极分子,实现没有党员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和行业协会100%有入党积极分子,有党员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确保现在没有党员的22家非公经济组织和3家社会组织2年后有正式党员。
突出“掌握实情”。组织各党(工)委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及党员数量、党员关系归属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到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组织设置清、党员数量清、业主身份清“五清”。同时,将调查摸底情况与县工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衔接,进一步统一调查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并安排专人与企业主和员工进行面对面交谈,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想法、意见以及企业员工需求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泸西县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未建党组织9个,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未建党组织60个、社会组织中未建立党组织11个。
突出“工作措施”。制定了《关于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的通知》(组字[2012]61号),将组建工作分为理顺关系阶段、集中组建阶段、队伍建设阶段,并明确工作时间,要求各党(工)委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党群共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同时,县委组织部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将组建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组建形式,各单位根据责任划分,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和组建工作方案,并与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联系,指导帮助其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确保发展党员和集中组建任务落到实处。集中组建活动以来,单独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3个,联合组建1个;单独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8个,做到符合条件的100%组建党组织。
突出“取得实效”。制定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泸组联发[2012]5号)文件,要求各党(工)委在全县深入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发展党员活动,采取党组织推、业主推、工会推、共青团推“四推”方式,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做到从业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1—30人的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31—50人的有3名入党积极分子,51—100人的有6名入党积极分子,100人以上的有10名入党积极分子,实现没有党员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和行业协会100%有入党积极分子,有党员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确保现在没有党员的22家非公经济组织和3家社会组织2年后有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