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严把队伍入口,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作者: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6-29 15:39:33 点击率:3519
出台《泸西县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职资格业务知识考试办法(试行)》,明确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必须参加任职资格考试,任职资格考试每半年举办一次,考试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着是否能发放纪检干部岗位津贴,目的是帮助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尽快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早日适应工作需要。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还对考试对象和考务人员纪律作出要求,委托县委党校独立组织考试,包括独立出题、独立监考、独立改卷,考试结果单独报送县纪委,并与县委党校签订保密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