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泸西县“三个三”健全完善群众评议长效机制增强为民服务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3 12:53:04 点击率:14
泸西县坚持群众受益目标和群众满意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三个三”长效机制,将工作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使群众评议成为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
注重“三突出”,夯实群众评议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开门纳谏原则,明确“谁来评”、“要评谁”和“评什么”,确保评出实效、议出动力。一是评议内容突出针对性。区分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等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分别设计不同的评议内容。如农村党组织突出“富民强村”,机关突出“效能提升”,社区突出“共建和谐”等评议内容;针对党员干部,结合农村“富民先锋”、机关“勤廉先锋”、企业“发展先锋”、学校医院“服务先锋”、社区“和谐先锋”、社会组织“诚信先锋”等“六大先锋”争创活动设置评议内容。二是评议主体突出广泛性。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注重邀请代表性强、知情度高的“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村组干部、老党员、企业代表、致富带头人、普通群众等人员参加评议,实现代表性、广泛性和层次性相统一。同时合理设计参评人员构成,如机关单位按照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代表占55%,“两代表一委员”占35%,离退休老干部占10%的比例确定。三是评议途径突出灵活性。在开展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将党内评与党外评、组织评与领导评、平时了解与集中评价、政风行风与工作实绩评议相结合,灵活采取召开评议会、座谈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评价器评价等方式,引导群众说真话、讲实话。
实行“三评法”,拓展群众评议渠道。积极搭建评议平台,综合采取民情恳谈、随机抽查、群众测评等评议方式,增强群众评议的操作性。一是实行民情恳谈评议法。以“民情大走访”为载体,通过定期恳谈、定题恳谈、定员恳谈,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掌握群众就业、困难帮扶、发展致富等需求,征求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复或处理。二是实行随机抽查评议法。借签随机调研的经验做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干部群众参与评议,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倾听原汁原味的民情。在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中,泸西县在每个村(社区)按照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先锋户2:7:1的比例,累计抽取1977名干部群众参与评议,征求群众意见建议187条,评议满意率为94.65%。三是实行群众测评评议法。广大党员干部带着《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深入基层,走进农户家中进行专题问卷测评,面对面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 “四群”教育工作启动以来,全县9200余名群众先后对3952名党员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干部挂钩结对联系工作“评头论足”。
建立“三机制”,提升群众评议实效。建立健全评议公开、落实整改、结果运用等机制,使群众评议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建立评议公开机制。汇总梳理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评议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让群众全面了解评议结果,实现群众评议党组织和党员“两评”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建立落实整改机制。正确对待群众在评议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找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群众评议整改销号台账并进行跟踪问效,杜绝“面子工程”、散漫应付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基层、见到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尊重群众评议结果,重视评议结果应用,将群众评议结果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钩,树立“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罚”的导向。对评议满意率发生1次低于60%或2次低于70%的,对参评部门负责人或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确保群众评议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和引领性。
注重“三突出”,夯实群众评议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开门纳谏原则,明确“谁来评”、“要评谁”和“评什么”,确保评出实效、议出动力。一是评议内容突出针对性。区分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等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分别设计不同的评议内容。如农村党组织突出“富民强村”,机关突出“效能提升”,社区突出“共建和谐”等评议内容;针对党员干部,结合农村“富民先锋”、机关“勤廉先锋”、企业“发展先锋”、学校医院“服务先锋”、社区“和谐先锋”、社会组织“诚信先锋”等“六大先锋”争创活动设置评议内容。二是评议主体突出广泛性。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注重邀请代表性强、知情度高的“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村组干部、老党员、企业代表、致富带头人、普通群众等人员参加评议,实现代表性、广泛性和层次性相统一。同时合理设计参评人员构成,如机关单位按照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代表占55%,“两代表一委员”占35%,离退休老干部占10%的比例确定。三是评议途径突出灵活性。在开展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将党内评与党外评、组织评与领导评、平时了解与集中评价、政风行风与工作实绩评议相结合,灵活采取召开评议会、座谈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评价器评价等方式,引导群众说真话、讲实话。
实行“三评法”,拓展群众评议渠道。积极搭建评议平台,综合采取民情恳谈、随机抽查、群众测评等评议方式,增强群众评议的操作性。一是实行民情恳谈评议法。以“民情大走访”为载体,通过定期恳谈、定题恳谈、定员恳谈,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掌握群众就业、困难帮扶、发展致富等需求,征求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复或处理。二是实行随机抽查评议法。借签随机调研的经验做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干部群众参与评议,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倾听原汁原味的民情。在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中,泸西县在每个村(社区)按照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先锋户2:7:1的比例,累计抽取1977名干部群众参与评议,征求群众意见建议187条,评议满意率为94.65%。三是实行群众测评评议法。广大党员干部带着《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深入基层,走进农户家中进行专题问卷测评,面对面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 “四群”教育工作启动以来,全县9200余名群众先后对3952名党员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干部挂钩结对联系工作“评头论足”。
建立“三机制”,提升群众评议实效。建立健全评议公开、落实整改、结果运用等机制,使群众评议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建立评议公开机制。汇总梳理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评议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让群众全面了解评议结果,实现群众评议党组织和党员“两评”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建立落实整改机制。正确对待群众在评议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找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群众评议整改销号台账并进行跟踪问效,杜绝“面子工程”、散漫应付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基层、见到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尊重群众评议结果,重视评议结果应用,将群众评议结果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钩,树立“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罚”的导向。对评议满意率发生1次低于60%或2次低于70%的,对参评部门负责人或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确保群众评议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和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