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朋普镇四措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10 08:31:55 点击率:28
为了加强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抓好相关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朋普镇党委、政府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目标,坚持四项措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强农惠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实行分层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镇财政所、相关涉农站所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具体措施,使强农惠农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了统筹安排,责任到位,形成了坚强有力的惠农补贴工作组织网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公示栏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向农户宣传党的惠农补贴政策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基本原则、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发放标准、操作程序以及“一本通”发放的有关规定,使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惠民利民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把关,积极调处解决村民内部各类矛盾纠纷,密切干群关系,保证各项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发放管理中出现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一经查出,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对于部分 “一折通”丢失的农户,协助他们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补发新折。
四是确保资金到位。为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在全面准确的掌握政策补助信息和补助对象的基础上,采取“一折通”的方式,由农村信用社为每户农民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由政府职能部门按补助政策核算到逐个农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农村信用社再将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农户个人存款帐户。农民本人凭有效证件,可随时到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取。从根本上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安全的问题,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全镇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了资金管理落到实处,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截至目前,朋普镇共兑现农资综合直补227.8万元,良种补贴52.31万元,油菜补贴2.2万元,抗震安居资金42万元,退耕还林资金38.33万元,水库移民资金900元,危房改造资金73万元。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9.05万元(其中家电213件,补贴资金5.6万元; 汽车51辆,补贴资金19.78万元; 摩托车431辆,补贴资金23.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