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林业局“四结合”强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5 08:40:39 点击率:25
县林业局认真研究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全方位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相结合。为更好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于林业各项业务工作中,局党委书记王顺才,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永红与分管副局长、各党支部和各科室部门签订责任书30份,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林业生产和效能建设工作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力争做到抓党风、带行风、促发展的目标。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产业发展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认真实施林业产业项目,尤其在近年来核桃产业的发展上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把产业发展与群众意愿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地引导,确保产业发展上得去、稳得住,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确保林业各项惠民政策得以实施的保证,真正把惠民资金用在林业发展问题上,让群众不折不扣地享受到林业政策带来的实惠,使党风廉政建设惠及民生,看得见、摸得着,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与维护林区稳定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站在构建和谐林区社会的高度,解决林区群众与林业生产的矛盾,解决林地纠纷矛盾,研究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县林业局 杨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