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七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2 08:33:55 点击率:52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近日,弥勒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七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此次视察分为三个组,分别由县政协副主席韩天识、秦毅,王树平、姜跃,李光莲担任组长、副组长,抽调部分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委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办科工作人员共22人对163件提案的35家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视察。
此次视察采取集中汇报、座谈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提案办理工作中,呈现出了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为使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许多承办部门注重加强与提案者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势,弄清提案的真实意图,认真听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要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从而达成共识,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落实率,使提案办理过程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过程,实现了部门、委员、群众“三满意”。二是措施有力,程序规范。各承办单位严格提案办理的“三个对照”(即对照委员的要求办、对照政府办理的标准办、对照实际工作办),认真做到“十个步骤”(规划措施、分配任务、调查研究、确定方案、专题研究、落实措施、办理答复、总结分析、上报材料、后续实施),强化“四个环节(调查分析、制定方案、面商沟通、规范答复)。三是促进工作,成效显著。各提案承办部门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提案办理工作和部门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如:县畜牧局通过对孔祥建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防疫员补助标准的建议》提案的办理,缓解了村级防疫员工作量大与补贴过低的矛盾,提高了村级防疫员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畜牧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对今后的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中,委员们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树立精品意识,做好政协委员的“指导员”。县政协提案委要细心指导,经常性地为委员提供提案撰写方面的信息和辅导主动为委员提供必要的帮助,搞好知情服务,拓宽委员视野。二是注重办理实效,甘当承办单位的“服务员”。建立健全了由县政协提案委、督办部门和承办单位构成的“三位一体”提案工作服务机制,总结经验,规范提案集体面商。三是营造氛围,做好提案办理的“宣传员”。要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提案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委员提提案的积极性,使委员意识到提案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四是切实加强督办工作,当好提案办理的“监督员”。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催办督办,做到交办时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采取“走上门”和“请进来”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