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委政法委着力四项建设 提高四种修养 增强四项能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8 08:26:31 点击率:29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弥勒县委政法委以建一流管理、筑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在思想、制度、廉政、实践四个方面加强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四项能力。
着力思想建设,提高理论修养,增强队伍“工作创造力”。 征订《党建》、《求是》、《人民防线》、《长安》、《法制与社会》、《特别关注》等10余类杂志,丰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内容,每位党员干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带头学习提高”。政法委党支部制定学习考核细则,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出勤率、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考核,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掌握丰富的政策与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创造性开展工作。2011以来,政法委党员干部在指导维稳、接待来访、机关工作纪律建设三项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着力实践建设,提高素质修养,增强队伍“业务战斗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岗位练兵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每月突出一项素质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政法工作一线,利用全县政法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实战培训,学习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及时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经验、新技能。截止2011年2月,政法委共深入基层走访调研18人次,与政法各部门开展交流学习14人次。2011年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优秀党员,优秀业务能手,优秀材料文书评比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计算机操作,文件制作、档案装订等业务评比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业务战斗力。
着力制度建设,提高作风修养,增强队伍“自我约束力”。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讨论,把工作中的经验提炼出来,把有助于工作进步的意见或建议上升为制度,不断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制定了政法委基本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督办制度等20余项制度。针对机关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沉、散、慢、浮”现象,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严格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作风正、自我约束力强的队伍。
着力廉政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增强队伍“群众公信力”。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和各个办公室及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到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由党支部书记讲授廉政党课。三是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四是利用宣传栏开展党务公开,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将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示。五是坚持和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工作。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到扶贫挂钩联系点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不断增强与基层党员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和认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