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四四二”结构化计分确保竞争上岗公平公正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15:27:15 点击率:129
一、笔试成绩占竞争者总成绩的40%。笔试试题依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由单位党组织商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命制。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岗位必须的基本知识、能力和素质,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竞职陈述或面试成绩占竞争者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竞职陈述或面试(选择其中一种)。竞职陈述或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个性特征和领导能力等方面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一是竞职陈述,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并设立评委组,由竞争者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对近年工作成绩、未来工作思路及自身优势进行陈述。主评委根据竞争者陈述情况提出1—2个问题,由竞争者作答,评委组对竞争者现场表现情况打分。竞职陈述成绩现场公布。二是面试,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面试方法。考官组根据面试题目进行问答,考官对竞职者现场表现情况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评委组、考官组由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县委委员和专家7—9人组成。评委、考官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竞职陈诉、面试过程中还邀请部分省、州、县党“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监督。
三、民主推荐占成绩占竞争者总成绩的20%。在竞职陈述或面试之后,由单位职工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分类计票的方式进行,部门领导权重占40%,中层干部权重占30%,一般干部职工占30%。通过权重计票制度,有效避免了“拉票行为”、简单“以票取人”、好人主义、不敢坚持原则等竞争上岗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推荐成绩的准确度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