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四举措完善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02 19:14:11 点击率:245
弥勒市通过健全多层次谈心谈话、发挥老干部监督作用、规范兼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出台了《弥勒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采取各级领导分层定级谈、组织部门分片包干谈的方式,通过开展广覆盖、常态化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二是发挥老干部的监督作用。针对干部监督工作中信息渠道“窄”、监督工作“滞后”等情况,开展到离退休老干部中测评了解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通过测评、谈话了解领导干部8小时外生活情况和“德”的情况,有效扩大干部监督的领域和范围,获取平时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掌握不了的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从而全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共到40家单位在500余名老干部中对17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从严管理干部的政策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工作的通知》,先试先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共对全市82家单位(乡镇)进行彻底排查,并从严办理党政领导干部到社团兼职(任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认真受理和审核市管科级干部(含科级非领导)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照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系统录入和汇总综合工作,实现应报对象报告率100%、系统录入率100%。同时,研究制定《弥勒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和《弥勒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内部细则(试行)》,建立了十家相关业务单位参与的抽查核实工作机制,每年按市管干部数量的10%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拟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作为核实对象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