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我市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09 15:16:01 点击率:167
为推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取得新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委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七个方面、四个严肃专项整治任务、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群组〔2014〕65号)及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12项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红群办〔2014〕60号)精神,以及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其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专项治理意见,结合市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个一批”活动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整治内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整治措施:
1.大力压缩会议。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完善各类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分类管理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市级部门举办的全市性会议,必须报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紧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坚持实行4月、8月“无会月”制度。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2.严格会议经费管理。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修订完善《弥勒市市级机关培训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分类标准,对会议地点选择、会议经费申请、使用、报销作出具体规定。实行会议及经费审批制度,未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财政部门不得划拨会议经费,确保2014年与上年度相比,全市会议经费减少15%以上。全市会议减少20%以上。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3.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高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落实随机调研制度,明确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统筹安排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提倡蹲点调研,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8次,科级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基层开展随机调研,撰写1-2篇调研报告。调研期间,严格遵守调研纪律,一律在食堂就餐,并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建立市级机关会议督查制度。对市级机关各类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通报一批违反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5.精简文件简报。严格遵守《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的实施意见》,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能由政府单独发文的,不再由党委、政府联合发文。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需要发文的,尽量合并发文。能通过媒体、办公网络、电话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特殊情况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单位只保留1种简报。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不得越级报送简报。各乡镇各部门每年编发文件、简报数量不得超过上年。确保2014年与上年度相比,全市文件简报减少30%以上。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6.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活动。对节庆、论坛、会展等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和清理规范,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已明令取消的,一律不得实施,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论坛、会展等活动。未经批准的活动,各级新闻媒体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7.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对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实行集中检查考评制度,取消无实质意义的检查评比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批准的外,不得新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需增加的,必须经市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并统一组织实施。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的检查达标活动,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展,防止过多过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农科局、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效能监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8.清理全市“一票否决”事项,对市级“一票否决”事项进行统一精简规范。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9.坚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及省、州、市党委有明确要求外,不再新成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整顿空挂名头、不作为、无实际意义、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清理和减少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数量,建立精简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协调机制。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并自查;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10.坚决整治会议纪律。严肃会议纪律,严肃整治重要会议随意请假、请“霸王假”、冒名顶替,在会场接电话、玩手机,会场随意出入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长期贯彻落实。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内容: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整治措施:
11.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着力解决“三难”问题,以良好风气推动发展,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市直部门和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活动,坚决治理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坚决纠正办事程序、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让群众来回跑。各单位严格执行省、州、市解决建设项目落实困难,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自查;12月5日前进行重点抽查、明察暗访;12月10日前进行通报后长期贯彻落实。
12.整治为官不为行为。着重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学风不浓、玩风盛;不潜心研究工作而喜欢琢磨人;精神状态不佳,不能脚踏实地为民办事;艰苦奋斗精神不足,满足于守摊守业,不愿意开拓进取、有所作为;心浮气躁,爱听好话,甚至口出狂言,不实实在在办事;自我感觉良好,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为自己的利益“敢作敢为”,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却无所作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问题,转变干部作风飘浮、浮躁问题,提高工作落实的效率和效果。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8月中旬前完成部署,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3.坚决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工作机制”;对投资项目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力争投资项目提速30%以上。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压缩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级各行政审批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8月中旬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4.对项目审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查处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5.对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后长期贯彻落实。
1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着力提高全市新闻队伍的整体素质,净化全市新闻环境,发挥积极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弥勒报社、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8月中旬前制定完善提高全市新闻队伍整体素质的相关制度;12月10日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17.整治在干部推荐选拔中打招呼、拉关系、搞亲疏和“跑风漏气”等现象。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治内容: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整治措施:
18.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并全面落实我市实施意见。将落实中央及省、州、市要求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全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督促检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19.严格执行省、州、市纪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20.严格执行《红河州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法》。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对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21.进一步加强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 、支出、监督。落实完善“公务卡”消费制度;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标准,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原则上不得与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或企业联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奢华论坛、展会及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不得摊派、转嫁费用和拉赞助。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长期贯彻落实。
22.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行为。严查以境外招商为名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吃“人情饭”、喝“人情酒”、打“擦边球”公款吃请现象;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出差走VIP通道、坐头等舱、住高档房等行为。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社交应酬多、喝高档酒、进高档餐厅、饮酒过量影响形象等现象。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善相关规定后长期贯彻落实。
23.整治变相公款吃喝问题。组织对“农家乐”、宾馆酒店、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在内部食堂、“农家乐”变相公款吃喝现象、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24.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善相关规定后长期贯彻落实。
2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当“太平官”观念、“为官不为”倾向和“绕、躲、推”思想,工作中计较个人得失、不敬业奉献、不敢于较真碰硬、不敢于迎难而上,等靠要思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靠财政、吃财政”,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长期贯彻落实。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整治内容:坚决查处超编超标、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公车私用。全面清理超面积使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等作为办公用房,做好退休或调离时办公用房的及时移交和腾退。严禁党政机关违规建盖楼堂馆所、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整治措施:
26.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开展一次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回头看”,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部门开展自查,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27.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私用私驾公务用车和上下班公车接送现象。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28.坚决查处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等规定,着力防止漏报瞒报、不积极纠正违规问题等行为。严肃查处公务用车不按规定粘贴公务用车标识行为。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29.中央和省、州部署公务用车改革后,认真研究制定我市贯彻意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通报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0.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工作。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田红梅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1.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盖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田红梅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3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移交原单位处理。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整治内容: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规模和费用。
整治措施:
33.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严格控制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
34.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接待中的住宿、用餐、交通等标准。严格执行定点饭店接待制度,就餐一般安排机关食堂工作餐,用车统一安排集体乘车,一律不得加派随行车辆,一般不安排警车,不实行交通管制。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及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向星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
35.严格执行《红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按制度规定完成自查工作,12月10日前组织专项抽查工作。
36.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州相关规定。制定我市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控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严格经费预算管理,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及考察性出访。严禁变相或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转嫁出访费用。严肃查处公款旅游。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毕晓红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5日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2月10日前组织开展全市制止公款旅游专项治理工作。
(六)整治“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坚决纠正唯GDP用干部问题。
整治措施:
37.在全市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未经项目认证、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田红梅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开展专项检查。
38.认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席之湖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内容: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征地拆迁、惠农资金落实、涉法涉诉中“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查处教育、医疗等领域采购、招投标等不正之风问题。
整治措施:
39.集中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出重拳、下猛药,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席之湖
市公安局政委赵银光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7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
40.对全市征地拆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无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严肃纠正和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全面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1.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在全市建立起集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监管、网络举报、跟踪督办、终端查询、问题反馈等功能于一体,省、州、市、乡镇四级联网的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建成稳定可靠的全市民生资金网络监管体系。对关乎民生的生产发展资金、强农补贴资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生活救济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两免一补”、高中生助学金等民生资金的流向、拨付过程、最终使用实行网上全程公开,有效解决民生资金监督难、公开难、预防难、检查难、治理难、追溯难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钟俊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农科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2.组织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以及落实惠民政策宣传公开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邱云春
牵头单位:市农科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全面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3.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席之湖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4.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5.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6.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钟俊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7.组织开展一次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教育经费使用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8.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49.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席之湖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50.全面整顿123个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全市34家党(工)委。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长期贯彻落实。
51.对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分析,排查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对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分析排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八)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52.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集中治理执法不公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九)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53.严肃整治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集中治理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十)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54.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众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小松
市政府副市长李悦江
市政府副市长邱云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牵头整治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中的问题)、市住建局(牵头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中的问题)、市农科局(牵头整治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农科局、市粮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十一)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55.严肃整治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查,12月5日前进行专项检查,12月20日前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十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56.核查应关停的会所;关停应关停的会所;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三)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
57.核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的情况;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的问题,查处涉及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四)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58.核查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的情况;叫停奢华浪费建设;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五)清理调整“裸官”
59.全面清理“裸官”;清理需要调整的岗位;调整需要调整的岗位。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5日前开展自查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六)整治干部“走读”
60.查处有“走读”问题的领导干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5日前开展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七)整治“吃空饷”
61.全面清理清退“吃空饷”的人员、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0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八)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
62.核查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情况;查处有问题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庆日前组织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十九)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63.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的案件。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64.排查参加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叫停天价培训班。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5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一)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65.排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全面清理企业兼职人员。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邓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公务员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25日前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二)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66.查处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的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十三)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
67.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鹏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整治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抽查、通报典型案例后长期贯彻落实。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要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有效融入到活动的各个环节。
(一)相关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拟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方案经牵头领导审核并签字后,于2014年10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党风室(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4年10月15日和专项整治方案一并报送。电子邮箱:mlswhdb@163.com,电话(传真):6131134(市委活动办);mljwdfs@163.com,电话:6387515(市纪委党风室)。
(二)问题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各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检查督办。市委将适时听取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交由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四)规范总结。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及做法。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至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至市纪委(行政中心5-2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市纪委于每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至州纪委党风室(含电子版)。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委书记钊辉负总责,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细化措施,集中力量抓整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省、州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并与联络组一起进行审阅把关;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专项整治效果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负责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查处。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第三环节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要克服“闯关”思想,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啃硬骨头,切实做到“准”、“狠”、“韧”,解决好存在问题,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实行开门整改。整改工作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改什么,怎么改,都要让群众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使群众满意,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二)强化督促检查。通过自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干部作风和形象、政策细化和执行、工作措施和效果等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改进作风。市委活动办、市委各督导组要督导各单位把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对活动单位的督促指导,把专项整治任务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加强对“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三)抓好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和治理“四风”问题。要结合实际,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
(四)严明工作纪律。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盯紧不放、露头就打的态势,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排查,对群众举报的要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弥勒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