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建立“四个四”网格联动机制、强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9:00:13 点击率:36
强化反腐倡廉四项宣教工作。即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建好反腐倡廉宣教阵地、整合反腐倡廉宣教合力、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
构建反腐倡廉四项制度体系。即完善落实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有关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深入落实群众诉求应对制度、着力构建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保证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反腐败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建立反腐倡廉四个监督管理机构。即建立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乡镇综合巡视督查组、设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和代理服务中心、成立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中心,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把握好关键环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加强反腐倡廉四支队伍建设。即选配好乡镇纪委委员、选任好村级纪检监督员、发挥好各级各类代表作用、组建村(居)民小组“谐事会”,充分调动四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实现“干部勤廉、管理民主、党群密切、乡村和谐、生产发展”的目标。(弥勒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