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我市“三举措”抓好党组清理规范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08 10:01:51 点击率:278
按照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红河州党组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弥勒市采取三举措从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方面深入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根据通知要求,弥勒市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政策,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为完成党组清理规范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规范要求,全面清查。按照《条例》规定,对已设立党组的单位,研究分析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议事决策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对未设党组的单位,全面摸清党组织设置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对应设立党组或需要设立党组且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报批设立;不应当设立党组的,按程序报批撤销;对涉及机构新增、撤销、合并的单位要及时上报机构变更的有关情况。
三是明确职责,积极整改。结合摸底情况,对需要清理规范的具体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定期整改。同时,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党组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