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五项措施”加强农村交管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8:47:06 点击率:36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州局、市局开展客货运重点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安监、交通、乡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农村地区交通标志标牌设置情况、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维护、施工路段的提示标志标牌、防护设施、分流措施和指示标志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排查中,对标志标牌被泥土、树木和杂草遮挡的,现场组织人员及时清除修复,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建议书,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
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加强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督促指导,形成联动机制,巧用时机,组织警力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入镇、入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农村地区每位群众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开展宣传的同时,深入农户开展小微型普通客车和车主的排查登记,健全完善基础工作台帐,并与车主及驾驶人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
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中队在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设置临时交通安全检查站,投入酒精检测仪和数码相机,严查车辆超速、超员,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教相结合,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加强部门协作,保持整治态势。各中队合理安排勤务,科学部署警力,结合辖区道路实际,针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始终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不动摇,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符合记分规定的,在处罚时按规定严格记分。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中队积极撰写宣传工作信息和收集工作中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材料,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广播、微博、交通安全短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理解与支持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