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坚持“四个注重”抓好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15:52:24 点击率:202
一、注重宏观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做好制度建设。出台了《弥勒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做好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岗位聘任。组织各学校开展中小学、职业中学和幼儿园设岗定责工作,各学校按照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共申报岗位4598个,其中中学1915个,小学、幼儿园2683个,到去年年底全县各学校已完成新的岗位聘任工作。三是做好教师的流动调配。根据《弥勒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流动调配的补充通知》,对中小学教师在县内外、系统内外、乡镇和城区的流动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各学校教师队伍达到相对稳定。
二、注重教育培养,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总体提高。
一是做好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对通过学历提高培训的在职公办教师实行一次性奖励,大大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学业务学知识的主动性。二是加强培训工作。采取 “走出去” “引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坚持每年都选派教师到省内外进行培训和邀请省内外著名教育学者到弥勒县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三是开展教学比赛。每年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技能比赛、全县教研论文评比、优秀教师送教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师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四是开展城乡交流。去年4月组织县级12位名师到虹溪、巡检司等8个乡镇中心校为1200多名教师上了不同课程不同内容的48节示范课,发挥了县级名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五是启动第二届“名师工程”。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评选出10名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20人,骨干教师30人。
三、注重引进工作,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总量上升。
每年根据中小学教师需求制定年度教师招计划,向县人事部门提出引进招考教师人才方案,由县人事局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报州人事局审批,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不断补充中小学教师数量,2009年以来,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40名、特岗教师240名。去年3月,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及县属各学校组成的教育系统紧缺才人引进工作小组一行8人到西南大学引进教育系统紧缺人才9名。
四、注重表彰奖励,促进全县学教师人才队伍辐射带动作用。
出台了《关于中小学教师“红烛奖”的实施办法》,每年评出5名教书育人模范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鼓励全县广大教师。同时,县委、政府每年都拿出资金对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进行表彰奖励, 2010年教师节,县委、县政府安排资金116.3万元对2009至2010学年表现突出的6个先进集体和152名优秀教师进行了表彰,各乡镇也拿出资金共51.3万元对各乡镇下属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