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为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作者:赵昆京 发布时间:2012-07-20 09:46:45 点击率:33
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云南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红河州委明确提出了把红河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前沿阵地。蒙自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顺势而谋,提出了打造“山水映绿城、田园绕蒙自”战略目标。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近年来,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软环境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监管等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开展软环境建设,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服务支撑
桥头堡建设软环境质量是关键。为服务好桥头堡建设,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2009年就开展了全市软环境建设情况调研,对全市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出了一些部门存在着思想认识与行动不一致,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乱检查,办事难,有的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招商工作中,存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里出台了《关于对蒙自非公经济进行挂牌保护的实施方案》、《蒙自市企业服务月实施方案》,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对全市36个市直单位涉及的29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60项,合并其中66项为24项,共保留96项,制定了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取消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了2起涉及损坏软环境的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软环境建设效果,蒙自市于2011建立完善了“两中心一体系”的公共服务系统。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9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3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18个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业务的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囊括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机构等部门的交易职能,交易活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开发“效能蒙自”监察电子监察平台,随时监控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以黄、红、绿标识进行提示,并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充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和预警纠错,使监察部门及时、同步、全程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 在乡镇设立11个乡(镇)为民服务站,在25个村(居)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点村,明确了402名村(居)民小组的为民服务代办员,构建起市乡(镇)村(居)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达到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取得了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到位、政务运行透明的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例如,蒙自市依托“阳光村务e路通”查询平台,不断拓展乡镇纪委监督工作新领域。通过对“阳光村务e路通”的推广,有效拉进了村民和干部的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二、加强干部教育,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勤廉双优的人力支持
桥头堡建设干部素质是决定因素。蒙自市采取岗位廉政教育经常化、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常态化、主题教育特色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勤廉双优的干部队伍。
蒙自市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为实施好岗位教育,市里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划分教育类别、梳理岗位责权、查找岗位风险、编制教育材料、落实教育措施等手段,引导公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岗位廉政教育使在岗人员清晰地认识到在履职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帮助大家在思想上划出了廉政红线,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公职人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蒙自市把廉政谈话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措施,并列为领导干部教育的常规工作。谈话对象有各乡(镇)、市直单位乡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谈话的内容有:一是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和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四是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每个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不忘自警、自省、自律。精心办好《廉政视窗》、“纪检监察”等电视栏目和廉政文化专刊专栏,认真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警示全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树立正确“六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开展了“学先进、树正气、促和谐”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六个一”系列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开展一次反腐案例宣讲活动,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好党员心灵洗礼”活动,三是开展一次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四是开展“纯党性一件小事”活动,五是开展一次思想剖析活动,六是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等。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桥头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桥头堡建设干部作风是先导。干部作风影响着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到招商引资工作,体现着党委政府的形象。蒙自市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市里制定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纪律端正会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措施。对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问题、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及工作效能的问题、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的问题、会议纪律的问题、工作日饮酒的问题、公车使用等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2007年以来,全市已有4人因工作纪律涣散被免职,有4人因违反会议纪律被问责。在抓作风整治的同时,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不称职”的工作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9件39人,受处分党员中,涉及科级干部30人,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通过查办案件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为桥头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为桥头堡建设打造长效保障机制
桥头堡建设规章制度是保障。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履行好这一职责,不是靠一朝一夕几个动作就能完成好的。要高效优质地服务桥头堡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打造长效保障机制是根本。为此,蒙自市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纪律端正会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办法》、《关于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办法》、《蒙自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的通知》、《中共蒙自市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蒙自市贯彻落实<关于在部分县市开展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单位作风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单位制度备案待查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事实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桥头堡建设纪律保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据。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职能作用,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为重点,以增加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为保障,特别是创新设置了市监察局派驻乡镇监察室机构,弥补了行政监察空档。
五、开展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治理,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
桥头堡建设硬件设施是基础。蒙自建筑工程领域基础设施较多,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蒙自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驻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拨款程序,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项目招投标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全程参与监督,先后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检查50多人次,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