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
作者:张友兴 发布时间:2012-05-28 16:31:35 点击率:102
为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
一是坚持挂钩联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深入综治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开展调研活动,采取党组书记、院长包村(居)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包村(居)民小组、和普通干警包户的“一对一”方式,结成帮扶对子,定期深入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家中了解和掌握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特长和优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够给予解决的及时想办法给予解决,不能给予解决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解决。
二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坚持领导干部经常深入村(居)委会、社区、居民、农户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今年开展“四群教育”以来,市法院先后开展走访活动3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6件,走访慰问特困户40余户。
三是建立司法便民联系制度。建立市、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司法便民网络,将院巡回法庭干警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基本情况制成便民联系卡发给辖区10个乡镇的司法部门、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并将巡回法庭干警作为法律服务指导员按片区划分到村寨,帮助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使有理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长效机制,设立执行救助金,化解执行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