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直属机关工委“四突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李启平 发布时间:2011-05-19 09:37:15 点击率:38
蒙自市直属机关工委按照《蒙自市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和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四突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突出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关工委结合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党员培训计划以及2011年工委班子中心组和工委在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一是制定《市直机关工委2011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计划》;二是向所属党(总)支部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党课教育、切实加强理论学习的通知》;三是印发了《机关工委中心组201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四是确定宣传教育重点:以学习中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廉洁从政准则》等为重点。
二、突出抓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机关工委科级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礼金上交和收入申报制度。一是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述廉情况在职权范围进行公示,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无违纪行为。二是对科级干部开展换届纪律规定知识测试,并就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进行承诺。三是及时对所属支部党员违纪行为进行研究处理。
三、突出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继续执行《蒙自县直属机关工委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继续执行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执行重要事项票决制度。工委严格执行办公物资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公务用车管理、干部人事等制度。坚决执行清理小金库的有关规定,确保工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记录制度,按要求向县纪委、纪工委等部门报送有关材料。
四、突出抓中心工作。4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党代表会议的有市直机关工委委员、第一纪工委书记及各党(总)支部推荐的党员代表共69人。会议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顺利选举出市出席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