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五有”确保“四群”教育示范点创建工作出实效
作者:周强 发布时间:2012-09-27 10:53:38 点击率:23
一是有一个创建目标。蒙自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示范点创建,就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措施,明确创建目标和创建要求,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实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 等目标,并突出示范点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认真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
二是有一个创建标准。为确保示范点创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符合创建要求,蒙自市明确创建标准,按照“基础好、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的标准,综合考虑各乡镇、各部门的实际,分层次确定示范点,突出创建点工作的亮点和特色,确保创建出符合标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四群”教育示范点。
三是有一个创建方案。蒙自市紧紧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甄别考察、筛选的基础上,选建州级示范点3个、市级示范点5个、乡镇级示范点22个。同时,结合各示范点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做到一个示范点有一套创建方案,并按步骤、分层次开展好创建具体工作,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开展。
四是有一名联系人。为切实抓示范点建设工作,尤其是督促落实好州级示范点建设,蒙自市落实市委“四群”办工作人员一人联系一个州级示范点,并采取电话督查、深入示范点具体指导等措施,加强与各示范点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好各州级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促进示范点创建符合要求、实现目标。
五是有一个工作特色。为保证全市示范点创建的独特性和整体的丰富性,确保各示范点树得起、立得住、做得响、推得开,蒙自市结合各示范点的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围绕发展生产、解决民生、化解矛盾纠纷、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组织建设等“四群”教育内容,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精心打造,使示范点创建同中有异、各放异彩。
截至目前,蒙自市选建的州级3个示范点、市级5个示范点、乡镇级22个示范点已按照各自制定的创建方案、计划和要求初步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下一步,蒙自市将充分发挥这些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四群”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