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长远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10:34:34 点击率:35
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长远建设——访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李学举
中央决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前,活动已全面铺开。
民政部部长、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李学举说:“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我们概括为‘两个建设、一个作用’,即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要努力实现‘三新’目标:党的建设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加强,功能作用有新发挥。”
经民政部调查摸底统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39.9万个新社会组织中,已参加过前两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组织为1.61万个,占新社会组织总数的3.9%。应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社会组织为23.3万个,占总数的58.1%,其中应建已建党组织的2.56万个,应建未建党组织的4.26万个,有党员但不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16.48万个。
李学举告诉记者,新社会组织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难点重点,主要体现在:新社会组织数量种类多,规模大小不一,人员结构松散,组织落实难度大;新组织的党组织覆盖面和工作面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新社会组织除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以外,还隶属于各个业务主管单位,协调难度大。
谈到目前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李学举认为,总的看,省级好于地(市),地(市)级好于县(市),地(市)级以上绝大多数已进入学习调研阶段后期,县(市)以下开始了学习调研阶段。
据介绍,各省区市均成立了由民政厅(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指导小组。绝大部分省区市设有专门机构,列支了专项经费。全国除个别地方外,均召开了动员大会,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查摸底。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亲自带队深入新社会组织中进行调研,指导活动。
同时,各地普遍将党建工作列入主要任务。重庆市通过领导干部“包建”、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建”、群团组织“助建”,新建457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山东省已新建临时党支部860个。浙江金华市让近万名党员找到娘家。
此外,一些地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效果。江苏采取“八学”(集中领学、领导讲学、专家导学、观摩互学、过程助学、登门送学、结对帮学、分散自学)方式来拓展学习广度。重庆市免费发放“口袋书” 9万册。辽宁、黑龙江、甘肃等省也在载体设计上下足功夫。一些地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注重典型的总结树立,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最近,结合全国先进新社会组织评选活动,民政部在全国树立了近600个先进新社会组织。
各地普遍比较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福建省提出,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做好纠风工作相结合;与规范新社会组织行为相结合;与加强新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相结合;与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有序发展相结合。浙江深入开展“自律诚信建设”专项行动,提高新社会组织公信力。
对于今后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李学举介绍说,首先要抓住党建重点。督促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抓紧建立党组织。其次是加强巡回指导。按阶段实行常规巡视、对联系点实施定期指导、对工作滞后地区实施重点督导。三是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四是实施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的新社会组织,培养不同典型,推广不同经验。五是加大管理工作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理顺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为新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环境,巩固提高学习实践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