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人才工作网络,形成人才工作合力,元阳县印发了《关于元阳县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将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拓展到村委会、社区一级,为推进全县人才工作搭建新平台。
一、选人重在“精”。在各乡镇党委、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属部门精选了47名人才工作联络员的基础上,从133个村委会、2个社区各精选了一名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人才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的村(社区)干部作为人才工作联络员,把人才工作网络拓展到农村基层,形成了县乡两级联动的人才工作合力。
二、任务重在“明”。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联络员的三项任务:一是政策宣传。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县委、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二是建言献策。及时向县人才办反映基层各类人才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联系服务。做好村(社区)内在外就读的大学生、外地创业的优秀人才以及优秀杰出务工人员等的联系服务、调查统计工作;做好优秀乡土人才的发掘工作;积极配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研究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
三、管理重在“实”。对村(社区)联络员的管理,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原则上由乡镇召集一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交流工作、沟通情况、布置任务和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培训制度。由县人才办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等,加强人才工作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联络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县人才办对联络员全年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对优秀的人才工作联络员给予表彰;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成效不理想的联络员,由县人才办进行通报。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推优制度。对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工作联络员,在各种考核、评比和干部培养等方面要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