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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组工信息
2015年第3期
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7日
市民政局“一岗一台”做实为民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党委以着力打造“高效廉洁民政”为目标,以严肃工作纪律为着力点,从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入手,设立“作风建设监督岗”和“咨询服务台”,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好“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职责。
“一岗一台”即在机关门厅处设立“作风建设监督岗”和“咨询服务台”,每天安排一名党员干部在机关门厅值班,充当“大堂经理”角色。一是对内监督纪律,负责干部职工上班签到,督促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挂证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二是对外服务群众,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咨询指引服务,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化解矛盾,防止非正常情况发生。部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寻求救助、信访的群众,情绪非常激动,容易产生过激行为,通过值班人员及时询问、调解、正确引导,并适时进行监控,可有效防止非正常现象的发生,有效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通过设立“一岗一台”,值班人员得到锻炼,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态度端正,有效杜绝了上班迟到、旷工、早退等违纪现象;群众办事时间缩短,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市民政局 姚连伟】
西二镇“四抓四到位”推进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
西二镇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服务联系群众“零公里”工程,“四抓四到位”扎实推进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全镇已建成活动场所44个,2015年计划新建活动场所15个。保证了党员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为群众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阵地服务功能日益明显。
一是抓领导,责任明确到位。西二镇坚持把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作为落实党建责任的第一“抓手”,实行领导挂村包保,就活动场所建设进行具体安排和指导。党政领导深入30多个活动场所建设点实际调研指导,明确2015年建设目标,破解工作难题。各逐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活动场所建设重任。
二是抓资金,整合资源到位。西二镇整合“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新农村指导员、常务书记资源,积极协调资金、办公设备的帮扶。同时,还采取“改扩建”方式,充分利用各村老办公楼和闲置的教学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完成改造学校2所。
三是抓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定期不定期派专人深入各建设点查看进度,严格督查。项目建设完工需通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目前对党支部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检查4次,15个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推进有序。
四是抓管理,作用发挥到位。制定出台了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并要求制度上墙,重点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的作用,引导扶持各村级、党支部活动场所做到“一室多用”,增强了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的紧密联系。今年以来采纳群众提出的有关乡村道路建设济等意见和建议82条,举办科技培训650人次,民族文化演出48场次。
【西二镇 杜永敏】
西三镇“四联”工作法
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西三镇按照省委“8433”工作要求,继续深化“1+7+15”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行“四联”工作法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平台联建,强化服务功能。完成9个村委会村级活动场所去“行政化”功能建设,建设“一站式”办公场所,搭建服务“中转站”,实现综合性窗口服务。依托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搭建“上通乡镇、下联小组”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群众办事负担。蚂蚁、散坡2个村委会建立便民服务超市,实行平价销售,实现了群众购物不出村、办事不出村、获取信息不出村,受到群众好评。
队伍联育,配强服务核心。在村“三委”班子中大力培养“明白人、带头人”27名,蚂蚁村“明白人、带头人”曾虎龙示范带动4户群众发展“农家乐”,13户群众发展刺绣等手工艺品,户均增收4万余元。按1:2比例培养村级后备干部6名,培养土专家人才56名。在软弱涣散党组织中试点组建并推行党员志愿服务队,每月定期开展政策宣传、文艺娱乐、矛盾化解等“十项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行路难、上学难等问题175件,化解矛盾纠纷38起。
服务联推,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工作责任制》、《代办事项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在村“三委”干部和村小组干部中,挑选55名村、组干部为代办员,每月镇上给予50元补助。2014年以来,代办员为群众代办申请证件、证照178件,代办民政、计生、国土、劳动保障等事项550余人次,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8起。
产业联办,强化服务成效。通过“党支部+公司+农户”联办产业、“党支部+公司”合办产业等方式,探索发展生态养殖、绿色种植,念好“山”字经,不断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镇共创建可邑“旅游村”、小龙潭“烤烟村”、花口“羊汤锅村”、大龙铺“佛香村”等特色产业村17个。
【西三镇 张伟 尚志高】
编稿:王爱梅 审稿:马丽君
报:州委组织部,市委常委。
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属各党(工)
委各部门。
发:各乡镇党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企业党委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