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四规范”开展巡察强化监督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8 09:53:18 点击率:17
屏边县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机制,出台巡察办法,聘请党风廉政巡察员,于2011年起分批次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取得新成效。
一是规范巡察队伍,提供组织保证。出台了《屏边县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确定了巡察员的聘任范围、聘任条件和聘任期限,明确了巡察组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赋予了巡察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等工作职权。并聘请了7名巡察员,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规范巡察步骤,严格工作程序。成立了巡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7个巡察组,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整个流程分制定方案、相互沟通、动员大会、个别访谈、调阅资料、实地考察、反馈意见、整改提高8个阶段,各小组相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阶段任务进行细化,使整个巡察规范、有序、健康运行。
三是规范关键环节,抓好情况摸排。巡察组采取“一听、二谈、三访、四查”四步工作法,重点深入机关、站所、村组、农户进行明查暗访,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确保巡察结果客观公正。据统计,巡察期间7个巡察组共召开见面会19次,工作汇报动员会19次798人参会,深入25个现场实地,调阅文件资料520余件(次),发布巡察公告19次;发出调查问卷及民主测评表806份,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建议168条。
四是规范巡察方式,探索巡察措施。通过听取汇报、走访群众、分层座谈、意见征询、民主测评、分析评议、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巡察,不断探索巡察措施。特别是通过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重点从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认真查找不足,进行民主评议,达到查找差距、明确方向、相互帮助、增进团结、增强合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