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督查组到屏边县玉屏镇督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24 08:04:28 点击率:5
9月6日,州委督查组一行3人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鸿耀等县纪委部分领导的陪同下到玉屏镇督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简称《规定》)。《规定》是中央2011年5月23日颁布实施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凹嘎村委会的党务、政(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同时还听取了玉屏镇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汇报,对玉屏镇贯彻落实《规定》执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玉屏镇在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上抓得实、到位好、有特色、有成效,并对贯彻落实还存在的不足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要强化制度约束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制度打造出作风清廉、一心为民的干部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对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要把自查自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措施,建立制度和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能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加大源头防腐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违反规定问题的发生;三是要深化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为营造良好政风行风夯实群众监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