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委办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4 11:09:53 点击率:32
从即日起,屏边县委办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县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和转账结算的公用经费及小额商品服务购买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租赁费、水电费等支出,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切实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有效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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